力促企业继续生存和发展
深圳法院破产审判助力复工复产
2020-03-30 09:21:5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肖波 陈熊海
 

  “执行转破产”是实现市场主体良性退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手段。近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2020年深圳法院“执转破”暨破产审判服务营商环境推进会,为持续优化市场资源配置,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快速复工复产给出具体方案。

  “当下的第一要务是抗击新冠疫情,受当前形势影响,各行各业的违约和债务风险均大幅上升。”与会人员明确,无论执行与破产,均应力促企业继续生存和发展。在“执转破”移送环节应当加强对被执行人企业经营现状的了解,将应当退出市场的企业引入破产清算,对尚有生机的企业给予帮扶和救治。

  “对于受疫情影响资金链断裂、但仍有市场经营价值的企业,应当加大救治力度,争取政府及上下游支持,力争通过破产和解和破产重整为企业争取恢复时间和资金。”会议指出,要加强“执转破”移送审查,及时启动破产保护,通过启动破产程序将困境企业纳入破产保护,运用破产止息措施遏制债务恶性膨胀。对于已进入破产程序的企业,精准识别破产原因,适用不同救治方式。审慎处理因疫情出现的特殊情况,鼓励各方参与人在意思自治框架下达成变通方案,互谅互让、共克时艰。

  会议要求,深圳法院应当高度关注所在辖区重点企业行业动向,分析研究疫情及经济下行带来的可能系统性风险,注意商事纠纷增长趋势,提前配置审判资源,同时要继续巩固完善府院联动机制,争取本级政府支持,共同建立破产风险应急处理机制,统筹推进业务协调、信息共享和维护稳定等工作,积极协调争取破产专项基金,妥善处理职工安置和利益保障,着力解决再生企业信用修复和重返市场的问题。

  会议提到,2020年,深圳法院破产审判将从以下4个方面开展工作:推动在线破产法庭建设。今年要全面加强在线破产法庭建设,推动“执转破”案件全流程在线移送审理,大力探索破产案件在线审理规则,持续完善破产在线司法服务,畅通破产参与人在线沟通机制;加强破产审判流程管理。细化落实审判流程管理节点,完善破产审判绩效考核办法,健全破产专业法官会议,加快构建系统完备、运行规范、监管有效、保障有力的破产审判流程管理机制;推动破产综合事务改革。深圳法院在全国率先提出破产审判权和破产事务管理权分离的改革思路,按照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破产框架指标的要求和破产审判的司法需求,今年将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持续推动破产综合事务改革,进一步完善破产综合事务的内部处理机制和破产工作的外部协调联动机制;适时启动个人破产制度试点。根据中央、广东省委、深圳市委关于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决策部署,以及深圳市《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改革重点任务清单》要求,深圳中院个人破产调研组正在密切配合深圳市人大制定全国首部个人破产条例,启动正式试点。

 
责任编辑:杨智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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