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雇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 驾驶人需担部分责任
2020-04-09 10:42:39
 

    中国法院网讯 (王杰)   近日,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因受雇人颜某自身存在重大过错,最终法院判决由雇主林某承担55%的责任,颜某自己承担45%的责任。

  2018年3月林某雇请颜某开车,并约定了工资事宜。在上班第三天颜某因违法超车,与对向行使的货车相撞,造成对方驾驶人及自己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颜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林某垫付了部分医疗费。就颜某受伤造成的损失,因双方分歧较大,无法达成一致协议,颜某将雇主林某起诉至法院,要求林某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个人之间形成的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本案中,颜某给林某从事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作为雇主颜某应当承担责任。颜某作为完成工作的一方,在工作过程中未尽到必要的安全注意义务,违规驾驶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并在涉案交通事故中负全责。颜某作为提供劳务者对自身受伤具有重大过错,对由交通事故受伤造成的损失应承担相应责任。综合案件案情,法院最终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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