凸显制度优势 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2020-06-08 08:37:5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陈莉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确立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部署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点任务,其中包括“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制度和途径就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其落脚点就是人民当家作主。人民法院要紧紧围绕广大人民群众的公平正义,服务人民,通过一系列的司法改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障国家实现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更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坚强保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顺应坚持和完善、巩固和发展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的要求。国家审判机关在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中,不仅仅是将司法法条运用到具体的案件中,更是通过送法下乡、上门调解、巡回审判等司法延伸功能,完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家门口”的司法服务。推进诉源治理,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部署,推动把诉源治理纳入地方党委政府平安建设考核,使人民群众享受到将矛盾止于未发阶段的改革红利,构建更加和谐的社会治理体系。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和守正创新,坚持党的领导和人民主体地位,聚焦党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迫切需要,侧重治理和注重法治,坚持问题意识和工作导向,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以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为推动,积极参与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城市版。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体现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法院要围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最为规范化的民主联系着更广泛的民主和更秩序的民主,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法,确保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通过完善制度机制实现依靠人民群众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凸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保障党和人民在国家治理中的领导和主体地位,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注入生机和活力。

 
责任编辑:于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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