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柔并济激发另类执行力
2020-07-01 11:22:3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安海涛 陈鸣 蔡远涛
 

  访谈对象: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成全

  执行周刊:强制性是执行的根本属性,为什么厦门中院要在善意执行上下功夫?

  王成全:强制性是法院执行工作多年探索出的“一性两化”工作规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不断强化执行的强制威慑力的同时,执行实践中存在各种各样的复杂情形,因此不分青红皂白、一味硬干不一定总能产生良好的社会效应。相反,善意执行可以让被执行人感受到法律的人文关怀,反而能得到更好的执行效果。近年来,厦门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始终积极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针对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群体采取以强制执行力为后盾的有区别的温情执行措施,用人性关怀感化被执行人。在机制上,厦门中院十分注重教育的引导、警示和威慑功能,通过失信修复教育乐坛、拒执罪庭审旁听、执行现场网络直播等方式,都取得良好的效果。因此,执行需要在强制执行和善意执行之间平衡,把握好强制措施和释放善意的辩证法,这在当前疫情防控持久战的背景下更有现实意义。

  执行周刊:请您谈一下怎么把握善意执行的“度”的问题?

  王成全: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根本目的在于督促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实现这个目的的手段有很多,强制执行是法律赋予法院的权力,能够起到威慑震慑的效果,同时在有的场合可以运用善意执行方法来实现,无论是哪种手段,关键在于要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当前被执行人规避执行、逃避执行仍是执行工作中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及时保障胜诉当事人实现合法权益,依然是执行工作的工作重心和主线,我们强调善意执行实际是依法更加审慎地适用强制措施,在依法执行的同时又兼顾情理,因此依法执行是前提,同时也要坚决防止以善意执行为由消极执行、拖延执行、无原则地不执行,损害债权人合法权益。

  执行周刊:福建省第一个财产保全中心今年落地厦门中院,请介绍一下贵院财产保全中心在落实善意保全、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有何新的思路?

  王成全:厦门中院财产保全中心的成立将改变过往法院财产保全案件办理的工作模式,通过推行保全案件集约化办理机制,统一保全标准、细化保全裁定、规范保全实施、落实保全公开,全面提升保全案件的效率和质量。财产保全中心的成立正值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和强化服务保障民营经济的大背景,中心在充分发挥财产保全制度功能,实现以保促审、以保促调、以保促执的目标基础上,将积极贯彻落实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要求,做到四个“尽量不”:在保全过程中尽量不冻结企业的基本账户、尽量不查封企业正在生产经营中的机器设备、尽量不干扰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尽量不保全信用良好且清偿能力充足的企业的财产,依法平等保护保全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

  此外,财产保全中心将逐步推行以下举措:一是制定规范化的保全流程。出台《财产保全案件流程管理办法》,全面规范财产保全的受理、审查、裁定、实施和救济等工作环节;二是搭建智能化的保全平台。对接最高院保全信息化平台,充分应用最高院、省法院和市中院的三套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运用科技手段高效实施财产保全措施;三是推行透明化的保全机制。及时向当事人依法告知财产保全结果,充分赋予当事人保全救济的权利;四是打造专业化的保全团队。组建高素质的财产保全队伍,引入公证机关、仲裁机关人员从事保全辅助事务,建立“保全+公证”“保全+仲裁”协同创新工作机制。

 
责任编辑:常跃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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