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之以恒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宣讲

2020-09-03 08:43:0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马国伟
 

  持之以恒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宣讲,筑牢意识形态安全之基,汇聚全民尊崇法治正能量,是新时代赋予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职责。

  步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促进在全社会尤其是基层干部群众中树立法治信仰,让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人心,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持之以恒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宣讲,筑牢意识形态安全之基,汇聚全民尊崇法治正能量,是新时代赋予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职责。

  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一个宏大的系统工程。持续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宣讲,牢固树立共同的法治信仰,对于新疆法院来说,必须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去认识,从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的战略维度去考量,从稳疆兴疆、富民固边的发展大局去推动,从增强各族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奋进目标去落实。紧扣新疆特殊区情,坚定不移开展法治宣讲,多措并举,常抓不懈,引导各族干部群众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扞卫者。

  树立共同的法治信仰,要认真遵循“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在提升人民法院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上做文章、下功夫;这就需要着力强化法治宣讲引导,培育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将法治价值追求浸润于民众内心,赢得发自内心的认可、崇尚、遵守和服从。重要的是持续传播、凝聚法治正能量,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大价值引导力、文化凝聚力和精神推动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充分认识法治宣讲对于区域治理的极端重要性,自今年4月起启动为期3年的“万名干警走基层,百姓说事、法官讲法”宣讲释法活动,要求全区法院务实笃行、担当作为,秉持执法办案与普法宣讲并重原则,推动凝魂聚力的法治宣讲制度化、常态化运行。同时部署征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强化对社会道德观念和价值追求的教育引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接地气、扬正气、聚人气的法治宣讲,打通了普法教育“最后一公里”,基层干部群众一致称好。

  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宣讲,要紧紧围绕意识形态安全立根铸魂。认真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摆在第一位。深入宣讲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扎实推进反恐维稳常态化,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靶向式开展“去极端化”。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主动权,向各族干部群众阐明非法宗教和暴力恐怖带来的严重危害,坚决抵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不断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筑牢反恐维稳的坚强堡垒。要广泛宣讲脱贫攻坚、疫情防控、民生保障等一系列聚焦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身体健康的惠民利民政策,将党和政府的爱民护民声音传播到千家万户。让各族群众深刻认识到,中华民族是56个民族相互依存、共同发展凝聚起来的,每一个民族都是中华民族的组成部分,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一员,都和这个大家庭血肉相连,休戚与共。只有中华民族繁荣昌盛,整个国家才能兴旺发达,各民族才能共同团结进步,共圆发展繁荣的中国梦。

  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宣讲,要坚持法治与德治并举、法治与德治同宣同讲。法治与德治如“车之双轮、鸟之两翼”;道德是法治的基石,法治依靠道德支撑,法治与德治相互补充、相互促进。法律的实施需要道德的奠基与支持,道德的步履需要法律的制约和保障。法安天下,德润人心。要认真遵循习近平总书记“把道德要求贯彻到法治建设中”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法德同宣同讲,法德相融,用德治滋养法治,以法治匡扶道德;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魂聚力,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人无信不立,国无信不强。诚信成为当前思想道德建设的核心和主流意识形态,是全民德育教育的灵魂和正确的价值取向。要注重宣讲道德领域诚信缺失的突出问题,警示人们用良知崇尚诚信、用公正扞卫诚信,努力营造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风尚,夯实新时代思想道德基础。通过公开审判、巡回办案据案释法,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具体案件中得到体现与弘扬;动员全社会维护公序良俗、保护诚实守信,讲社会责任、讲守法经营、讲公平竞争、讲诚信守约,进而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作为自身行动的准则和指南。

  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宣讲,要集中宣传解读新颁布的民法典。民法典,凝聚并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道德水准和法律规范的重要标尺。要通过宣讲让民法典进入千家万户、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在当前疫情防控特殊时期,要紧紧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更好地通过公开审判和网上办案,把热点事件的依法处理变为普法宣传的公开课,直观生动地进行典型案例剖析,推动民法典走深走实。要结合执法办案,“沉下去”深入基层,“活起来”讲身边事,精心阐释好民事活动应当遵循的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使之成为从事民事活动的内在戒律和外在约束。按照新疆高院党组要求,全区法院积极组织力量宣讲民法典,取得了许多好经验。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部署开展民法典“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宣讲,要求逢案必讲、据案阐法,将宣讲贯穿于审判执行全过程。乌鲁木齐新市区人民法院分批派出业务骨干赴辖区企业宣讲,引导企业依照民法典办事,树立诚信守约意识,提高守法经营能力。奎屯市人民法院领导带队深入脱贫攻坚扶贫点,用群众听得懂、好理解的语言细化解读,促使民法典家喻户晓。布尔津县人民法院组织各族干警进牧区入毡房,用“双语”开展宣讲,引导各族群众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纠纷,促进和谐发展。

  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宣讲,要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形成常态化制度体系。立足执法办案本职,建立案例筛选发布和据案释法传播制度,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领示范指导作用,力争大多数裁判文书都能够成为方便公众知法用法的生动案例,充分展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丰富内涵。不断创新普法宣传载体,更好地运用微信、微博、微电影等新媒体,通过客户端等电子政务新模式传播宣传典型案例。建立案件微博图文直播、要案网络视频直播等机制,运用微信推报典型案例、办案手记、法官寄语警示等,为公众提供更加便捷的学法渠道,努力形成网上网下、线上线下相互补充的全方位普法格局。特别是在疫情防控、脱贫攻坚、民生保障等重点工作中,要准确把握群众诉求,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事,千方百计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对于关乎民生以及涉弱势群体案件,要更加注重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怀揣足够的热情和耐心,主动与当事人多聊聊、多问问,多宣讲党的惠民政策,多解答问题和疑惑。要充分融合基层综治,与基层组织精心对接,形成宣讲合力,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占领意识形态领域阵地,促进宣讲顺应民意、凝聚民心、汇集力量,让社会主义法治信仰镌刻于各族干部群众心中。

  (作者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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