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全面“禁野”需加强执法力度
2020-03-23 08:38:1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江德斌
 

  野味消费群体庞大,盗猎利润惊人,是导致野生动物盗猎犯罪屡禁不绝的根源。应出台执法细则,将专项整治打击行动常态化。

  新冠肺炎疫情的暴发,让猎捕、交易和滥食野生动物问题再次引发关注,但即便如此,疫情期间依然有人从事野生动物的非法交易。尽管目前我国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的力度正不断加强,但犯罪分子也在试图逃避打击,甚至“研究法律条文”提高反侦查能力。在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战果频传的背后,森林公安民警也面临艰苦的执法环境。

  面对疫情的严峻形势,全国人大出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各地及时取缔野生动物交易,关闭野生动物市场,多部门联合开展相关专项行动,对非法猎捕、贩卖、食用野生动物进行全链条打击。但即使是在高压之下,非法盗猎野生动物行为仍然猖獗,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遏制,凸显全面“禁野”的难度之大,需要尽快完善执法细则,加强基层执法力度。

  据报道可知,野味消费群体庞大,盗猎利润惊人,是导致野生动物盗猎犯罪屡禁不绝的根源。同时,盗猎工具管理松散、盗猎手段的科技化和高利润诱发的盗猎者职业化及团伙化产业链条、跨国犯罪、提高反侦查能力、网络销售隐秘、司法鉴定难度大等,也让野生动物保护部门的保护成本越来越高、难度越来越大。

  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等多部法律法规对非法猎捕野生动物都有明确规定,全面“禁野”《决定》亦明确对涉及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要加重处罚,为公安机关打击犯罪提供了更为有力的法律武器。当务之急,各地要严格落实《决定》,尽快出台执法细则,归并执法部门,统一执法权责,为基层执法部门赋权,提升执法水平和打击力度,将专项整治打击行动常态化。

  从一再发生的疫情来看,全面“禁野”符合国家和大众的利益,乃是利国利民的大事,不能再纵容少数人的违法行为,将他人的安危至于不顾。因此,应以落实《决定》为契机,向社会大众广泛宣传普及全面“禁野”理念,倡导文明饮食习惯,鼓励民众主动拒绝食“野”。同时,鼓励群众积极配合执法部门,举报野生动物盗猎贩卖等违法行为,形成共同打击涉“野”犯罪的社会氛围,让违法犯罪分子无处可藏。


 
责任编辑:于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