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少数民族诉讼参与人翻译权的保障
2020-09-25 09:59:5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庞晓
 

  少数民族诉讼参与人的起诉、陈述、辩论、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等,主要通过书面文字或者口头语言实现,如果他们的翻译权在诉讼中得不到保障,可能导致法官认定事实错误、基本事实不清、违法缺席判决等。各国民事诉讼立法对少数民族诉讼参与人翻译权保障的规定不同,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各国少数民族的状况,通常只有民族构成较为复杂的国家才通过民事诉讼立法作出规定。俄罗斯是一个民族构成非常复杂的国家,对此,《俄罗斯民事诉讼法典》对少数民族诉讼参与人翻译权的保障作出了系统性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关于“基本规定”的规定

  《俄罗斯民事诉讼法典》第9条第1款规定,民事诉讼中应当使用俄罗斯联邦国语俄语或者法院所在地俄罗斯联邦共和国国语,军事法院的民事诉讼必须使用俄语;第2款规定,对不通晓民事诉讼所使用语言的人,法院应该说明并保障他们的起诉、陈述、辩论、证人证言、鉴定意见、专家咨询意见、提起复议、提起上诉等,使用母语或者自由选择交流语言的权利,并告知他们享有翻译服务的权利。

  2.关于“案件参加人”的规定

  《俄罗斯民事诉讼法典》第34条规定,诉讼参与人包括当事人、第三人、检察长,请求法院维护他人的权利、自由、合法权益的人,特别程序案件中的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以及证人、鉴定人、专家、翻译人员等诉讼参与人。第35条第1款规定,诉讼参与人有权了解案件的材料,摘抄复制案件的诉讼材料,申请利害关系人回避,提交证据和参加质证,向证人、鉴定人、专家、翻译人员提出问题,向法官提问,对法院裁判提出复议以及民事诉讼立法规定的其他诉讼权利;第2款规定,诉讼参与人应当承担本法典和其他联邦法律规定的诉讼义务,不履行诉讼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诉讼立法规定的法律后果。

  3.关于“诉讼费用”的规定

  《俄罗斯民事诉讼法典》第95条第1款规定,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专家、翻译人员出庭的,应当补偿他们因出庭而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和差旅费。第97条第1款规定,向证人和翻译人员支付的费用应当按照他们所履行的职责给付,翻译费和翻译人员因出庭而产生的必要费用应当使用预算资金支付;第2款规定,由俄罗斯联邦政府规定证人和翻译人员付费的程序和金额。

  4.关于“第一审法院的程序”的规定

  《俄罗斯民事诉讼法典》第155.1条第1款规定,在法院支持视频会议系统时,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专家、翻译人员申请或者法院决定利用视频会议系统审理案件;第2款规定,由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专家、翻译人员的居住地或者所在地的法院,为他们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参加法庭审理提供保障;第3款规定,审理案件的法院向证人、鉴定人、专家、翻译人员告知他们的权利义务和应当承担的责任,并且由提供保障的法院取得上述人员的签名。

  第162条第1款规定,案件的当事人有权提出翻译人员的候选人;第2款规定,法官应当向翻译人员说明其有义务为不通晓诉讼语言的诉讼参与人的申请、陈述、解释,以及法官指令、证人证言、鉴定意见、专家咨询意见、裁判文书等提供翻译;第3款规定,翻译人员为诉讼参与人提供翻译时,为确切了解翻译的内容、审判庭的笔录、个别诉讼行为的笔录,可以向法官提问,并且翻译人员有权对记入审判庭笔录的翻译内容是否正确提出意见;第4款规定,法官事先向翻译人员说明其故意作不正确的翻译,应当承担《俄罗斯联邦刑法典》所规定的责任,翻译人员逃避到庭或者逃避履行义务的,可处以1000卢布以下的罚金。

  第168条第1款规定,在证人、鉴定人、专家或者翻译人员不到庭时,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并作出继续审理案件或者延期审理案件的裁定;第2款规定,法院传唤的证人、鉴定人、专家或者翻译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到庭的,可处以1000卢布以下的罚金。

  《俄罗斯民事诉讼法典》的规定较为系统、全面,有助于民事诉讼中少数民族诉讼参与人的翻译权得到切实的保障。从民事诉讼的语言而言,不仅规定了民事诉讼中使用的语言,也允许使用地方语言;从案件的参与人而言,明确了翻译人员属于诉讼参与人及其权利义务;从诉讼参与人的物质保障而言,规定了翻译人员获得因出庭而产生的必要费用和相应的翻译费;从案件的审理程序而言,明确了翻译人员参与案件审理程序的重要性,不仅规定了翻译人员可以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参与案件审理程序,而且法官还须告知翻译人员通过这种方式参与案件所享有的权利和所承担的责任;从翻译质量的保障而言,除了规定法官须告知翻译人员有向法官提问的权利之外,还重点说明翻译人员故意作不正确的翻译、逃避到庭、逃避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刑法所规定的刑事责任或者处以相应的罚金。

  对少数民族诉讼参与人翻译权的保障,实质上是对翻译人员的翻译质量的保障,更进一步说,需要通过民事诉讼立法明确规定翻译人员在诉讼程序中的权利、义务、责任、救济程序。《俄罗斯民事诉讼法典》不仅规定了翻译人员的权利义务,而且还明确了翻译人员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或者处以相应的罚金,也就是说,俄罗斯对少数民族诉讼参与人的翻译权赋予了民事诉讼立法上的保障,可有效防止翻译人员故意扭曲原意、翻译错误、遗漏信息等,进而避免了错案的发生。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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