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自贸区一站式智能解纷机制

2020-09-30 08:44:1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李弸
 

  自贸区一站式在线纠纷解决机制应搭乘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的快车,利用大数据全样本、多样化、高价值、快流动的特点,实现纠纷解决的智能化突破。

  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的飞速发展,信息技术为国家治理和纠纷解决提供了新思路新契机,自贸区纠纷涉外商事主体较多,更适用能够突破物理空间距离限制、时空限制的在线纠纷解决机制。因而,自贸区一站式在线纠纷解决机制应搭乘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的快车,利用大数据全样本、多样化、高价值、快流动的特点,实现纠纷解决的智能化突破。

  一、整合现有在线解纷平台资源

  当前,我国在线纠纷解决平台主要包括三种:一是大型互联网企业建立的在线纠纷解决平台,如淘宝网的大众评审团纠纷解决平台、新浪建立的社区调解平台等;二是最高人民法院自2000年起自上而下建立的人民法院信息系统;三是社会综治组织建立的解纷平台,如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网上仲裁机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域名纠纷解决中心等。然而,长期以来,各种解纷主体各自形成相对闭合的独立运行体系,尚未实现资源共建共享和全国统一的资源配置格局,平台之间各自为战、重复建设、数据断层、资源浪费等现象明显,无法满足新时期我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要求。

  构建自贸区一站式纠纷解决智能平台时,应整合多种解纷平台资源,建立诉讼、仲裁、调解一站式在线纠纷解决平台。在自贸区法院智审平台的基础上,可以汇聚公信力较高的国际调解线上纠纷解决平台、大型电商在线纠纷解决平台、调解机构在线纠纷解决平台、国际仲裁纠纷解决中心,实现各类纠纷解决平台大数据资源互联共享,高效集约处理矛盾纠纷。自贸区法院前期应加强互联互通平台的审核工作,允许有资质的调解、仲裁平台申请入驻自贸区一站式纠纷解决智能平台,开设端口、录入数据,推动诉讼、调解与仲裁的全方位线上衔接。依托区块链技术中的联盟链技术,将自贸区法院、委托调解机构、仲裁机构分设在联盟链的各个节点上。实现各解纷平台数据共享,减少线下沟通跨机构跨地区的协商和审批成本,实现纠纷解决前端与后端的全流程信息化交流。

  二、建立统一在线对接机制

  自贸区一站式纠纷解决机制的优势不仅在于能够实现线下诉讼、仲裁、调解的自由转换和顺利对接,同样亦能实现在线上的程序无缝衔接。

  一是积极开展在线调解。纠纷进入自贸区一站式中心后,对于身处域外、路途遥远、现场立案要承受巨大成本的当事人而言,自贸区法院应优先推荐其选择在线纠纷调解机制,打造兼具在线示证、规则指引、定向交流、类案推送等功能为一体的在线调解平台。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通过在线方式委派调解,打破空间界限,由特邀调解员组织当事人在线调解和证据交换,促使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在早期解决纠纷。依托互联网技术,推广应用在线视频调解,鼓励法院指定的特邀调解员组建个人视频调解工作室,在线上为当事人开展先期调解。

  二是畅通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司法确认是连接诉讼与调解的关键环节,当事人经具有调解职能的特邀调解员或特邀调解组织调解成功达成调解协议后,可向自贸区法院在线申请司法确认,法院审查后根据前期无争议事实记载情况、纠纷案件公证文书确认情况等,在线巩固纠纷化解成果,一键生成调解书或确认决定书,极大提升纠纷解决效率。相比传统司法确认而言,在线司法确认更能体现程序简便快捷的优势。一方面可以降低当事人的申请成本,当事人无需前往法院即可通过在线方式提出申请。另一方面法院的审查方式也更为灵活,在受理申请后如发现调解协议瑕疵,亦可通过视频会议就有关情况询问特邀调解员或当事人,告知其及时变更和调整不合法或有瑕疵的协议。

  三是建立诉讼与仲裁在线衔接机制。由于仲裁有严格的法律限制,当前我国只有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开展网上仲裁,受案范围也仅限定在域名纠纷争议领域而不是传统的商事纠纷领域,极大限制了在线仲裁的数量。有鉴于此,自贸区在线仲裁范围也不宜过分放宽,具体而言,笔者认为,当事人在仲裁前或仲裁中申请证据或财产保全的,可以直接通过网络在线提交申请。同理,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亦可通过在线方式提出,并通过在线方式上传电子证据。

  三、打造大数据分析预测系统

  基于自贸区一站式在线纠纷解决平台整合了诉讼、调解、仲裁各个平台的信息资源,一是可以提供信息资源共享服务,整合国内、涉外法律法规、国际公约及惯例、国内外仲裁机构仲裁规则、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库、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库、自贸区典型案例库、中国裁判文书网等平台,通过建立微信小程序或公众号,便于公众通过输入关键词在线查询涉自贸区纠纷法律知识和过往案例,实现数据共享,便于公众对纠纷产生合理预期,进而进一步指导诉讼行为。二是充分运用大数据的分析技术,对纠纷高发案由、解纷方式选择、诉调对接、用户反馈、典型案例分布、平台运行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研判评估和预测,从而积累类型化的经验,一方面督促运行状态不好的平台及时自查整改,另一方面在纠纷提交自贸区一站式平台后,通过大数据分析向当事人推荐最为适宜的解纷方式,提升纠纷解决效率。三是运用大数据分析和挖掘技术,开发智能办案辅助系统,通过对海量文书进行情节提取和学习,提炼裁判规则和仲裁规则,建立裁判模型,展示推送同类案件裁判情况,推送类似案例以供法官参考,实现同案同判。

  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法信数据库等平台为例,目前,我国的司法大数据库虽已具备海量数据特质,云计算亦可提供充足运算能力,图文与语音识别技术的发展使之具备学习手段,但司法大数据的简单堆砌和叠加并不能直接产生司法人工智能。机器认知个案进而统一裁判尺度,需建立在人工智能利用司法大数据进行深度学习之上。如何让机器通过深度学习识别自然语言、有效整理、清洗、利用信息是司法大数据深入开发和应用的前提,也是最薄弱之处。自贸区一站式纠纷解决中心在利用司法大数据分析研判案件时,可提取具有自贸区纠纷特点的关键词元素,进行人工标注,帮助计算机准确识别涉自贸区纠纷类案,实现类案精准推送。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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