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便民惠民 增进社会和谐

福建三明中院强化司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

2020-10-22 09:08:40
 

  中国法院网讯(郭连胜)10月12日,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优化金融司法服务建立涉案企业“白名单”制度的实施意见》,这是该院认真贯彻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积极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服务保障三明高质量发展的又一举措。近年以来,三明中院围绕加强保障营商环境,着力提升司法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人民法院服务民生司法保障的能力和水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据悉,该院自2017年8月起,在全市法院开展“化解金融不良贷款攻坚战”,对重大金融执行案件实行全流程预演、多部门协作、不间断拍卖,一批在全市有重大影响的金融案件得以快速执行。2018年,三明中院在全省率先建立涉案企业“白名单”制度,发布两批8家“白名单”企业,先后帮助7家(次)企业临时启封、转贷8.3亿元,“放水养鱼”助推民营企业走出经济困境。该院被市委、市政府评为2019年度金融服务保障突出贡献先进集体。

  同时,该院与市工信局联合制定《关于服务保障重点企业发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试行)》,为全市首批150家重点工业企业提供了更加精准、高效、优质的司法服务,提升了企业风险防控能力。该院在市非公企业服务中心设立法官工作室,驻点为民营企业提供精准司法服务;出台《为三钢集团提供精准司法服务和权益保障方案》,助推“一企一策”落地落实;提示与民营企业经济活动关系密切的10项法律风险,提出26条风险防控建议,畅通司法惠企渠道。

  其次,该院建设网上司法服务中心,68个事项可线上运行或上线办事指引,变“群众跑腿”为“信息跑路”。建成24小时自助司法服务中心,引入智能机器人,开通12368音视频服务,积极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充分发挥司法服务保障职能,妥善化解涉诉纠纷,强化司法便民惠民利民举措。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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