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院发布优化营商环境破产典型案例
2020-12-22 08:33:2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林晔晗 吁青 赵玮玮
 

  12月20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优化营商环境破产审判21个典型案例。

  近三年来,广东法院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共审结破产案件7387件,破产案件平均审限由25个月下降到12个月以内,促使2313家企业依法有序退出市场,推动75家企业经破产重整、和解恢复生机,盘活资金上百亿元。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中,重整、和解的15个,占71%。拥有200余项专利技术的华瀚科技公司负债50余亿元,通过重整职工债权、税款债权全额清偿,普通债权清偿率提高一倍以上,目前公司经营良好并已承接数个大型项目金额超过3000万元。

  疫情期间,广东法院指引陷入困境的企业及时提出重整申请,利用法治化、市场化途径进行救治。广东邯彩新材料科技公司破产重整案,法院通过“保底投资人+公开招募”等做法,有效压缩时间成本,5个月内实现从启动重整程序至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盘活资产9630万元、公司资产价值提升50%、普通债权清偿率达62.6%。

  对执行程序中发现的困境企业,广东法院积极利用“执转破”程序。深圳南岭玩具制品公司执行转破产重整案、东莞新洋电子公司执行转破产重整案均属于执行转破产后成功重整,体现了破产程序集中清理债权债务、化解矛盾的制度价值。

  对确实不具备重整条件的企业,广东法院树立持续经营的理念,采取资产整体转让的方式,保存企业商业价值,提升债权人回收率。惠州金湾化学品仓储公司破产清算案,对特殊资产进行整体打包处置、积极引进同行业买受人,让整体资产价值功能得到有效延续,并最终以8000多万元成功处置。

 
责任编辑:于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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