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十)案例163 山东省临沭县人民法院——

构建平行团队 精准量化考核 以正向激励强化内生动力

2020-12-22 09:18:3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近年来,山东省临沭县人民法院以组建平行化团队为基础,建立精准绩效评价体系,着力解决法院内部人案矛盾突出、干警获得感不强、工作动力不足等问题。该院平均办案天数少于30天,比全省平均值缩短了近一半,法官人均未结案件不足20件。

  一、建立平行化团队,激发团队办案内生动力

  一是以平行化团队为考核对象。按照“院——审判团队”模式组建平行化办案团队,由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实行双向互选,有效解决审判资源配置不均衡的问题。把通过双向选择组建的办案团队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考核,使其成为自我管理、独立担责的办案单元,形成强大的团队合力。

  二是以“结出递补”的分案制度平衡法官办案需求。按照法官所选审判专业设定不同团队的未结案件上限,在团队存案不饱和的情况下,审结一案即按照法官所选专业递补分配一案,团队存案饱和则暂缓分案。分案数量自动匹配法官效率,实现“洼地效应”。让审判团队主导办案需求,实现人案匹配,解决案件分配问题。

  三是以分级分类考核解决工作差异化问题。绩效考核分为一级考核和二级考核。一级考核覆盖所有平行化审判团队、执行团队和综合部门,分类制定考核办法,审判执行团队以办案数量、审判质量、效率、效果为主要考核内容,综合部门以工作完成度、工作创新度、对单位贡献度为主要考核内容。二级考核由被考核对象提出申请,对工作职责繁多、内部分工复杂的部门,单独制定内部考核办法,由部门负责人组织实施,体现考核的灵活性。

  二、引入市场化方法,拉开考核档差

  一是以速裁案件确定考核基准值。创新性使用“沭法币”这一量化单位,以难易程度、工作量、工作耗时相对固定的速裁案件作为衡量标准,审结一起速裁案件得1币值,即1标准工作量,其他案件均参照速裁案件赋予不同权重值,实现不同案件、不同专业可比较。

  二是以“供求关系”确定案件权重值。以法官和案件之间的“供求关系”决定某一类案件的权重值。法官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和审判经验自主选择承办案件的类型。当法官扎堆选择民事审判专业时,说明民事案件的权重值偏高,需要下调,反之则需要上浮,最终达到审判力量的均衡配置。改革以来,该院已先后4次完成了1200余人次的优化组合,未使用行政命令调整一人。

  三是以积分制为评价方法拉开考核档差。构建动态、开放的积分制评价方法,考核评价的具体内容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基础币值项,由被考核对象完成的基础工作构成;第二类是固定加减币值项,由可以预见的正向贡献行为和负向贡献行为构成;第三类是申请加减币值项,由不可预见的正向贡献行为和负向贡献行为构成,力争覆盖干警所有行为,增加考核结果的客观性,拉开考核档差。每月业绩考核最高得分和最低得分之间的分差都在3倍以上。

  三、发挥正向激励作用,全面提质增效

  一是更加注重实绩。干警的所有行为分为对单位有积极贡献的正向行为和有消极贡献的负向行为,正向行为加分,负向行为减分,加减分不设上下限。在考核项目设置上以能够客观量化的工作为主进行定量考核,使团队对自身业绩具有更多的预见性,考核结果更客观。

  二是打通评价壁垒。对根据不同层级考评制度、不同考核办法考核出的审判团队、执行团队、综合部门、二级考核成绩,统一使用“沭法币”进行换算,内部通兑,实现全院考核一体化,增强竞争力。

  三是发挥激励作用。把考核结果和干警职级、绩效工资、考勤管理、荣誉表彰、培训学习等全面挂钩,并坚持每月考核、公示、兑现。按照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依次对应不同级别的荣誉表彰,法官助理入额时的业绩分就用每年的业绩考核得分进行折算,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行政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照业绩考核得分进行精准分配,培训学习、荣誉表彰等全面向业绩考核排名靠前的团队倾斜。

 
责任编辑:于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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