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法院力量
2021-01-14 10:02:3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唐学兵
 

  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谋划长远,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对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作出战略部署,为中国未来经济社会发展擘画了宏伟蓝图。在未来中国发展大棋局中,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对标对表全会的各项决策部署,立足司法职能,忠诚履职担当,有效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十四五”更加壮阔的时代舞台书写好公平正义新篇章。

  一、回溯过往、锚定未来,不断增强服务保障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制度自信

  经过“十三五”时期的发展,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国力跃上新的台阶。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同步,人民法院工作也取得长足进步,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深入推进,审判质量、效率和队伍素质持续提升,司法公信力明显提高,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人民群众在司法工作中的获得感显著增强。实践证明,“十三五”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推进依法治国、领导政法工作创新发展的实践中,提出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出的一系列新决策新部署新安排,无不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优越性,引领着全面依法治国各项事业不断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在“十四五”发展的新征程中,人民法院要更加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的制度自信,保持自身定力、遵循客观规律,把“十三五”时期取得的发展优势转化为“十四五”时期的竞争胜势,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更多有影响力的法院元素。

  二、系统谋划、精准落实,充分发挥服务保障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职能作用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十四五”时期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打造最优营商环境,助力经济发展取得新成效。胸怀“两个大局”,聚焦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坚持平等、全面、依法保护产权原则,充分发挥民法典作为市场经济基本法的作用,增强市场主体安全感和经济环境可预期性,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保障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聚焦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探索推进破产案件简易审理机制,大力加强破产审判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紧紧围绕创新核心地位、战略支撑,加大对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为科技创新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深化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助力基本建成法治政府。

  坚持守正创新,助力改革开放迈出新步伐。“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紧扣法治建设和司法工作的目标任务,打造司法领域新亮点新品牌。坚持抓常抓长、求实求效,进一步深化品牌带动、创新创先、集群效应,确保司法品牌建设沿着正确的方向拓展、深化和创新推进。健全品牌成果转化和运用机制,持续发挥司法品牌“磁力场”的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服务保障各项工作创新发展。加快涉外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建设,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服务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自贸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建设,服务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建设。

  构筑“德法共治”工作格局,助力社会文明程度得到新提高。妥善处理文化领域矛盾纠纷,依法惩处文化领域犯罪活动,推动形成文明有序、理性健康的文化环境和网络环境,助力文化产业健康发展。依法制裁商业欺诈、制假售假、不正当竞争、虚假诉讼等行为,完善失信惩戒制度,“让遵纪守法者扬眉吐气,让违法失德者寸步难行”,在全社会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不断深化司法公开,扎实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和庭审直播工作,将司法的过程变成普法的过程。把握正确司法舆论导向,从家庭美德、诚信经营、诚信诉讼等不同角度,发布典型案例,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培育知法明理、崇德向善的社会风气。

  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生态综合治理观,加强环境资源专业化审判,全面落实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健全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责任制度,推动“生态环境证据一体化”。借力审判智库专家和理论基地专家等外部智囊,创筑环境资源审判理论研究“新高地”。打造全方位、多角度、线上线下立体宣传格局,用生动的案例普法宣教,提升社会公众环保法治意识,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

  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助力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以“用户体验”为导向,不断提升司法为民、便民服务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依法严惩杀人、抢劫、绑架、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严厉打击侵害留守儿童、危害校园安全、电信网络诈骗、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和利用保健品、投资理财等诈骗特殊群体的犯罪,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法妥善审理教育、医疗、养老、住房、劳动就业、婚姻家庭等案件,保障社会民生。加强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改善消费环境,全面促进消费。健全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完善“自动履行为主、强制执行为辅”的执行长效工作机制,推动实现“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获得新提升。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切实为基层社会治理赋能提效。创新司法供给形式,拓展“法院+社会”“专业+群众”“现代+传统”“线上+线下”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完善各类调解联动工作体系,不断提高基层治理的能力和水平。加强“一庭一品”特色建设,推动形成以乡镇中心法庭、专业法庭为主,巡回法庭、服务站点为辅的人民法庭新布局,推进人民法庭功能从“注重办案”向“参与治理”拓展,从“法庭内”向“法庭外”延伸,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诉源治理、方便群众诉讼、就地化解矛盾纠纷、保一方和谐稳定、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以人为本、求变为要,大力提升服务保障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核心战斗力

  全面提升法官综合素养,向人才要原动力。强化政治建设,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持续深化党的科学理论武装。强化司法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法官法律思维、庭审驾驭、法律适用和裁判说理等方面的能力。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结合“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推进警示教育常态,锻造一支有担当、有作为、敢于斗争、敢于亮剑、忠诚可靠的过硬法院队伍。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向改革要活力。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扎实推进“五五改革纲要”实施,加快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健全审判权力运行机制,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加强审判团队建设,细化落实权力清单和监督管理职责,推动院庭长监督管理和司法责任制落实,积极构建起与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模式相适应的制约监督体系,在更高层次上实现审判权力与责任的平衡、放权与监督的结合、公正与效率的统一。

  推进司法与科技深度融合,向科技要生产力。以“整体智治”“高效协同”的理念,运用“互联网+”思维,推动5G、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科技在司法领域深度应用,深化中国移动微法院建设和应用,建立健全具有中国特色的互联网司法新模式和规则体系。发挥司法大数据辅助社会治理功能,打造“司法大数据融合智能应用工程”,形成全业务线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的智慧法院新格局。

  (作者系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