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公正司法彰显正风反腐决心
2021-01-30 16:06:3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苏航
 

  1月29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执行命令,对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赖小民执行死刑。此前,赖小民因犯受贿、贪污、重婚等罪,被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经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对该案核准死刑。从审判到执行,赖小民案必将成为依法反腐的经典案例。本案充分说明,无论是谁、无论具有何种身份,对党纪国法都必须心怀敬畏;制度规矩不是“稻草人”,法律面前没有特殊公民。

  通过一场公正依法的庭审,赖小民案彰显严格司法担当。本案时间跨度长达十年,涉案金额高达人民币17亿余元,仅涉及受贿犯罪事实就多达22件。面对复杂的案情,要作出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判决,离不开抽丝剥茧的庭审。在两审审理中,法庭主持检辩双方对相关证据进行了质证,依法保护各方的诉讼权利,赖小民充分发表了自己的辩解意见,辩护人充分发表了辩护意见,赖小民还进行了最后陈述。此外,在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纪律的前提下,法庭接纳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旁听庭审。事实证明,赖小民案的审理过程,做到了诉讼证据出示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在法庭,包括上诉权在内的被告人诉讼权利得到充分保障。本案堪称刑事诉讼庭审实质化的典范。

  通过一份罚当其罪的判决,赖小民案彰显宽严相济底力。赖小民案发后,舆论高度关注,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但在法庭上,再深重的罪行也应当得到全面公正的裁断。结合庭审查明的事实,生效判决认定赖小民的行为构成受贿罪、贪污罪、重婚罪,基于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作出了“依法应予严惩”的法律评价,对其宣告死刑立即执行。与此同时,对于赖小民提供重大犯罪线索的事实,两审判决亦未回避,均依法认定其构成重大立功表现,但综合其所犯受贿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不足以从宽处罚。不因情有可恕而宽纵,也而不因罪大恶极而苛察,赖小民案判决为所有司法案件树立了一座规则标杆:欲治其重,必知其轻,准确把握宽严相济,方是严格公正司法。

  通过一次明刑正法的死刑执行,赖小民案彰显正风反腐决心。对于死刑这一最为严厉的刑罚,我国司法机关一贯秉持慎重适用的精神;但对于依法应当判处死刑的罪行,也不吝于亮明绝不姑息的态度。正如本案判决所言,赖小民目无法纪,极其贪婪,大部分犯罪行为均发生在党的十八大之后,属于典型的不收敛、不收手、顶风作案。从其犯罪情况来看,赖小民的贪腐行为危害国家金融安全和金融稳定,可谓罪行累累、为祸甚烈,人民法院依法对其执行死刑,是拨乱反正,也是警告宣示,是捍卫法律,也是抚慰良知。这名前国有金融企业负责人用惨痛的教训告诫世人,领导干部要敬畏组织、敬畏人民、敬畏法纪;法律是不容触碰的“高压线”。

  在不久前召开的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战略目标;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党纪国法,自觉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带头廉洁治家,从严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赖小民案是法律对罪行的清算,更是对时代呼唤的正面回应。它展现能力,更传递信心:司法机关将继续切实履行依法惩治贪污腐败犯罪的应有职责,以法治实践护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艘巍巍巨轮行稳致远。


责任编辑: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