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明中院:多措并举创建节约型机关
2021-09-26 15:56:06
 

  中国法院网讯(余瑾)近日,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授予“节约型机关”荣誉称号。

  三明中院在创建节约型机关过程中,坚持从降低机关运行成本着手,积极推行绿色办公,实施垃圾分类,在推动机关厉行勤俭节约、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改善工作环境、发挥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引领作用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2020年,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综合能耗量、人均水耗量均同比下降,完成节能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指标。

  完善制度体系,推进工作规范化。成立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年度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计划,明确节能目标。制定节约型机关创建具体措施,建立完善各项节能规章制度,并严格落实。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对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进行不定期抽查并通报。

  推行绿色办公,营造绿色办公环境。遵循勤俭节约、低碳节能的工作方式,实行办公电子化,使用无纸化办公系统,使用再生办公用品,食堂无一次性餐具用品等。执行绿色采购,购买能效标识3级以下办公设备产品。倡导绿色出行,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实行单车能耗核算,鼓励干警使用公共交通、公用自行车灯低碳出行方式。


责任编辑:刘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