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心调解,“调”出人间真情
——记河南洛阳洛龙区法院特邀调解员郝灵君
2021-11-16 14:05:0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赵栋梁 王雨潇
 

  “我是个闲不住的人,人退休了但心不能退,我就是喜欢说话,喜欢给大家断个是非曲直,调解员的工作最适合我了。”每次家人朋友劝57岁的郝灵君休息一下,她都这样笑着说。

  郝灵君是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2019年,在交通警察一线工作25年的她,刚刚退休就报名参加遴选,成为洛龙区法院改革试点后的第一批特邀调解员。参加调解工作的两年来,经她调解的矛盾纠纷共710余起,调解成功360起,成功率达51%。她在特邀调解员岗位上,用诚心、耐心和爱心,“调”出了一片人间真情。

  “谁闲着没事喜欢来法院呀!那都是群众没办法的事,只有把他们的事看成自己的事,才能得到群众的认同,才能化解他们的矛盾。”开展调解工作以来,郝灵君一直坚持学习,不断拓展自己的专业知识,逐渐形成了自己的调解风格。她总结出的“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法促人”工作理念和“法理与情理相结合”的工作方法,已成为化解群众矛盾纠纷的妙招。

  2021年8月5日上午,一名当事人将写着“倾心调解,尽职尽责”的锦旗送到了洛龙区法院。同一天,一封从浙江邮寄过来的感谢信也“飞”至该院。一方当事人给法官送锦旗和感谢信不足为奇,但双方当事人不约而同地以不同方式表达感谢却并不常见。这是郝灵君调解的一起工程合同类纠纷,原告杭州某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洛阳某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进行结算,被告虽支付了工程款,但还有70余万工程保修金迟迟没有支付,原告遂诉至法院讨要这笔保修金。起初,双方分歧较大,原告认为工程已经验收合格,被告应当退还保修金,但被告认为该工程在基建中存在瑕疵,一旦出事,后果不堪设想。

  考虑到这是一起涉企纠纷,如能妥善调解成功,既可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也有助于优化营商环境。郝灵君加班加点反复研读案卷材料,多次与双方沟通交流,在充分掌握了双方的真实意愿后,提供了尽可能满足双方需求的意见和建议。调解过程没有以往的对簿公堂,多了一分和气,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并迅速执行。在这期间,郝灵君真诚热情的工作态度深深打动了双方,正如原告在感谢信中所说的:“原本不可能调解的案件以调解圆满解决,诚信、诚恳、诚意起了很重要的作用,郝灵君同志多次耽误饭点,晚上加班调解,让我看到了担当后面的辛苦付出,一位长者如此敬业,是我学习的榜样。”

  “调解里面大有学问,既要知法懂法,更要有情有义。守护人与人之间这份信任,是我们作为调解员的最终目的,这样我们的社会也会越来越好。”郝灵君说。






责任编辑:王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