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靖安:高效执毕劳动报酬案赢“点赞”
2021-12-24 09:42:22
 

  中国法院网讯(吴鹏辉)“吴法官,靖安法院的办案效率真高!才八天不到,钟某就把钱微信转账还给了我,对你们表示真心感谢!”申请执行人张某打来电话向执行法官感谢。

  据悉,钟某与张某系雇佣关系。2019年期间,钟某雇佣张某在山东济南从事门窗安装工作。钟某未支付工资,遂于2019年10月18日向张某出具一份欠条,载明拖欠张某人工费15300元。张某多次催讨未果,向江西省靖安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021年9月16日,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民事调解,钟某当场还款8000元,剩余7300元承诺分两次偿还。其中,2021年10月10日前偿还4300元,在2021年11月10日前偿还3000元。调解书约定的履行期届满后,钟某偿还了4300元,剩余3000仍未偿还,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向钟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执行材料,并向其告知了执行程序及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李某却称自己现在经济困难,承包的工地上农民工工资都没发,希望法院能够多给点履行时间。考虑到本案标的额较小,且双方当事人均在外地,执行法官耐心向被执行人钟某释法析理,并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慑于被限制高消费无法购买高铁飞机票影响出行,被执行人钟某分三次将3000元给付完毕,并缴纳执行费50元。

  至此,被执行人钟某主动将该案履行完毕。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