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银行卡赚取"佣金" 男子获刑一年二个月
2022-02-23 10:46:48
 

  中国法院网讯(陈蕾)出售银行卡就能赚钱,一男子尝到“挣钱”的甜头后,多次出售自己及他人的银行卡,最终害了自己。近日,湖南省安乡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被告人黄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2020年6月,被告人黄某在明知胡某某使用其银行卡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收取违法资金的情况下,仍将自己办理的银行卡卖给胡某某收取非法资金。双方通过交流商量,黄某向胡某某提供银行卡,作为其实施网络犯罪的资金结算工具,在此基础上胡某某按一定比例返给黄某一部分佣金。黄某在尝到“挣钱”的甜头后,为了获得更多的佣金,于是积极发展自己的朋友车某(另案处理)、李某(另案处理)等为胡某某提供银行卡。经调取银行卡交易流水,被告人黄某的银行卡收取非法资金420万余元,李某的银行卡收取非法资金289万余元,车某的银行卡收取非法资金326万余元。被告人黄某非法获利1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告人黄某主动投案,如实交代了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可以认定自首,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据此,依照相关法律,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王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