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上饶中院敲响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第一槌
2022-04-17 16:10:06
 

  中国法院网讯(范全敏 钟苑新)2022年4月14日上午9时,在七名合议庭成员落座审判台后,审判长程晓斌郑重地敲响法槌,宣布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团队组建以来受理的第一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开庭。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是行政机关针对实施破坏生态和污染环境行为的被告提起的民事诉讼案件。该案原告为上饶市生态环境局及支持起诉机关上饶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为俞某某、何某某等五人及浙江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案中被告俞某某等人因污染环境受到了刑事处罚,但是给环境造成的损害仍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为了保护社会公共利益不受损害,及时修复被损害的生态环境,上饶市生态环境局依法提起本案诉讼,上饶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支持起诉,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受理并公开开庭进行审理。

  庭审中合议庭引导各方诉讼参与人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整个庭审规范、有序,各方诉讼参与人充分发表了各自的意见,最后合议庭决定对该案择期宣判。

  近年来上饶中院积极贯彻“两山”理念,不断完善环境资源审判机制,努力打造环境资源审判的新模式,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力度,充分展现了法院对破坏生态和污染环境行为的零容忍态度,彰显了司法护航大美上饶的坚定决心。


责任编辑:任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