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安源法院:贷款逾期拒不还 财产保全促履行
2022-04-19 15:32:43
 

  中国法院网讯(陈旭)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通过冻结银行账户,成功审结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因公司经营需要,被告贺某向某银行申请贷款100万元用于资金周转。2016年1月28日,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两年,还款方式为按月还息到期还本。贷款到期后,被告未能及时归还,银行将贺某诉至法院,并申请了财产保全。截至起诉之日,被告仅支付了1万余元利息,尚欠本金100万元以及19万余元利息。

  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与双方当事人进行积极的沟通,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承诺在六个月以内将所有欠款全部还清。但被告在调解期限内亦未主动偿还原告欠款。2022年3月,一笔进购原材料的200万元款项汇入被告公司账户,但由于银行卡被冻结,无法支付相应货款,于是被告当天便将所有欠款全部偿还给原告。至此,该案圆满结案。

责任编辑:刘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