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沙县区:失信外出欲躲债 铁路布控促和解
2022-04-21 09:59:22
 

  中国法院网讯(李婷 黄楚菲)“法官同志,如果还钱的话能不抓我吗?”知道自己可能被拘留,被执行人肖某主动向执行法官询问。近日,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通过联动布控的方式,成功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据了解,2017年7月,被执行人肖某向申请人王某借款50000元,借款期限1年。借款到期后,经王某多次催讨,肖某一直未予以偿还。2018年10月,王某将肖某诉至沙县人民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肖某应偿还王某借款50000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肖某一直未履行义务,随后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肖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通过线上、线下查控手段对其财产状况进行调查,但其名下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经过执行法官多次上门执行,肖某陆续支付了部分欠款,但就剩余款项的履行未能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后肖某离开沙县外出做生意,同时更换了联系电话,执行人员多次上门查找均无功而返,案件一度陷入僵局。因被执行人逃避执行,法院将肖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2020年以来,沙县法院与三明北站铁路派出所建立联动布控被执行人协助机制,由沙县法院定期向三明北站铁路派出所集中推送被执行人名单及身份信息,请求其协助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几天前,乘车归家的肖某在火车站被民警发现并通知执行干警。执行干警依法将肖某拘传,面对法律的威慑,肖某认识到错误,与申请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该案执结。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