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荣昌:切实保护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益
2022-04-22 09:03:24
 

  中国法院网讯(陈莉)近日,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发出全国首份子女教育指导书,为非婚生子女的父母依法、科学带娃提供了指导和遵循,此举是人民法院探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非婚生子女的父母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切实保护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益,也是贯彻落实“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的司法实践。

  34岁的王大强与22岁的张甜甜相识于2014年,次年两人开始同居生活,并于2016年生下女儿小甜甜。2021年两人分手,并就小甜甜的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由王大强直接抚养女儿,张甜甜每月支付女儿抚养费1000元。2022年1月,王大强作为小甜甜的法定代理人,起诉至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称,张甜甜从分开后并未支付过小甜甜的抚养费,导致其既要照顾小孩,又要上班挣钱,孩子的日常生活开支得不到保障,目前的生活举步维艰,要求被告张甜甜一次性支付小甜甜至18周岁的所有抚养费。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张甜甜因在6年前生下小甜甜时不满16周岁,心智尚未发育成熟。随着时间的推移,其与王大强的感情因孩子的养育分歧和二人的生计等问题,经常发生争吵,导致感情完全破裂,最终分道扬镳。两人分开后,王大强一人带着孩子在广州打工维持生计,张甜甜则回到原籍荣昌区打零工。期间小甜甜没有得到保障的不仅仅是抚养费问题,还有时断时续的幼儿园学业。主审法官通过心理投射测验发现小甜甜有儿童抑郁倾向,其因为母亲张甜甜的离开造成了很大的心理阴影,晚上睡觉时伴有噩梦和啼哭等睡眠障碍。

  主审法官经过调解,王大强和张甜甜二人对孩子的抚养费支付时间和后续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鉴于小甜甜目前的生活状态,荣昌区人民法院在对其进行心理疏导的同时,给王大强和张甜甜制发了子女教育指导书,对双方的法律权利义务以及科学带娃等,给出了有益的意见。双方在收到指导书后,均按照指导意见逐条落实,张甜甜开始每天晚上跟小甜甜视频,关心孩子的日常起居,履行一个做母亲的义务,小甜甜状态呈现良好趋势。

  该子女教育指导书系全国首份针对非婚生子女父母的教育指导,创新使用了指导书的形式,扩大了家庭教育指导的适用范围。适用于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的父母有较轻微或是可能会影响子女权益倾向的行为,对一些年轻的或是没有经验的父母提出忠告或是育儿建议,区别于以前人民法院发出的具有训诫、命令性质的家庭教育指导令,更偏重于劝导和以情动人。


责任编辑: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