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龙城区:开发商拒不交房 执行局强制腾迁
2022-05-11 10:49:08
 

  中国法院网讯(李士伟)2022年5月10日,位于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柳城路的一处门市房前热闹非凡,既有大批围观的群众,也有法官、法警、公证处工作人员等在有条不紊的忙碌着,四辆警车非常显眼,警戒线标示了警戒范围。

  这是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强制执行现场。2015年8月12日,王某华、杜某山与朝阳某开发公司签订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约定将位于朝阳市龙城区柳城路五段的一处商网以80余万元的价格出售给王某华、杜某山。合同签订后,王某华等人缴纳了80余万元的购房款。房屋建成符合交付条件后,朝阳某开发公司拒不协助王某华、杜某山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收取,也不向王某华、杜某山交付房屋。后双方诉至法院,一审王某华、杜某山胜诉,判决朝阳某开发公司协助王某华、杜某山办理房屋产权证书、并交付房屋,朝阳某开发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后维持原审判决。但因该公司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王某华、杜某山向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后,第一时间内向朝阳某开发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但该公司以正在申请再审为由拒不履行义务,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法院通过向朝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出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执行措施为王某华、杜某山办理了不动产权证。

  因朝阳某开发公司尚未实际交付房屋,案件承办人李士伟多次前往该公司交涉,该公司的主要人员避而不见,龙城法院遂在涉案房屋张贴了限期腾房的公告。公告期限届满后,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法院事先制定了详尽的腾迁预案,并由执行局副局长刘利带队,率领由法官助理、书记员、法警、公证处人员、开锁公司人员、搬家公司人员组成的庞大执行队伍,赶赴执行现场,进行强制腾迁。

  开锁公司打开房门后,映入眼帘的是数十吨的酒水、饮料。在公证处的见证下,组织搬家公司人员有序的将酒水饮料等物品搬出涉案房屋。在搬运过程中,酒水饮料的所有人出现在了执行现场,核实其真实身份后,将上述物品运至其制定地点存放,运输过程中未出现任何经济损失。经长达7个小时的搬运后,最终将涉案房屋交付给了王某华、杜某山。

  房屋交付后,王某华、杜某山激动之情溢于言表。围观群众也纷纷表示,生效判决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不仅维护了司法尊严,也给人民群众上了一堂遵纪守法的“公开课”。

责任编辑:任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