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明溪法院公开审理一起偷越国(边)境案件
2022-05-12 15:44:21
 

  中国法院网讯(王滢滢 陈璐)近日,福建省明溪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偷越国(边)境案件,三名被告人犯偷越国(边)境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判处被告人罗某、吴某亮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

  经审理查明,2019年2月21日,被告人吴某、罗某、吴某亮三人在没有出入境证件及相关手续的情况下,相互邀约,从福建省多地乘坐飞机前往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到达西双版纳州后,吴某联系他人将三人载至中国与缅甸交界的小河附近,乘坐皮划艇过河,到达缅甸境内赌场工作。数月后,三人分别从缅甸偷渡回国。2020年3月19日至2020年11月,被告人吴某、罗某再次采取上述方式,偷渡于中缅两国之间。2021年4月28日,被告人罗某主动投案;2022年1月5日,被告人吴某、吴某亮被传唤到案。

  明溪法院审理认为,吴某、罗某、吴某亮三名被告人受高薪出国打工诱惑,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结伙偷越国境,情节严重,三名被告人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之规定,应当以偷越国(边)境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罗某自首,可以从轻处罚。三名被告人均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根据三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