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追求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
2022-07-28 08:49:3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王忠旭
 

  人民法庭是司法审判的基层单位,是司法服务社会治理的前沿阵地,始终坚持在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的第一线,是人民群众时刻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前哨站。当前,人民法庭工作必须结合基层治理、诉源治理、乡村振兴互通共融、同频共进,实现高质量发展。

  人民法庭工作与乡村振兴相互促进。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乡村振兴战略,要“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这是新时代乡村治理模式的重大创新。乡村振兴构绘的是现代化乡村的理想生活图景,必然以法治为基本特征。乡村振兴不仅需要好山好水,人美景美,更需要和谐舒畅的人际关系。而和谐的人际关系离不开司法定分止争的作用,更离不开时时、处处位于基层前沿的人民法庭。在基层,司法代表国家权威和现代化的力量。人民法庭是司法体系的神经末梢,也因此是现代化体系的神经末梢。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重视科技化、信息化手段的运用。微信立案、语音笔录、网上缴费、云间庭审,这些新时代的科技手段让司法为民、便民的功能发挥触手可及。这是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焕发出的新生机。

  人民法庭工作与基层治理相互交融。基层稳则天下安。人民法庭扎根乡村,是基层治理的重要支撑单元。审判权是中央事权。人民法庭是审判权向基层最细微处的延伸。人民法庭工作要注意与基层党组织、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联动配合。联则互融,动则合力,方可形成一张细密、融贯的基层社会治理之网。

  人民法庭工作与诉源治理相互支撑。人民法庭不仅仅是审判执行工作的前沿阵地,更是社会治理工作的前线据点。诉源治理体现了乡村振兴战略“三治”融合的特征。法治是规则之治,透明、细密的规则之网本身就具有消弭矛盾、化解纠纷的“元能力”。深入乡村,走家串户,普法宣传,排忧解难,人民法庭要把法治工作做到人民群众的心坎上。以法为基、以德育人、以情动人,人民法庭工作与诉源治理相结合,是国家一整套多元化、立体式纠纷化解途径和体系中最内涵丰富、效果明显的一环。


责任编辑:王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