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法庭进小区 物业纠纷巧化解
2022-10-27 16:28:26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张慧 张明
 

  为进一步发挥法治创城的作用,近日,福建省邵武市人民法院速裁审判团队前往辖区内一小区,开展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巡回审判,受到小区和居民的好评。

  现场公开审理了两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两被告收房后,因在外一直未装修和入住,在物业服务公司催促交纳物业服务费时,他们均以其一直没有装修入住小区,并未享受物业服务为由拒交,双方遂起纠纷至法院。

  审判中,在法官的释法明理下,两起案件的当事人都同意进行调解。

  庭后,业主与物业公司达成和解协议,主动交纳物业服务费、公摊水电费和违约金,妥善解决了矛盾纠纷。借此机会,承办法官还就物业纠纷常见问题进行法律宣传和答疑解惑。

  此次巡回审判,小区业主、物业公司等20余人旁听庭审,将法庭设到人民群众的家门口,取得了“巡回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法官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小区的物业服务费主要是公共性服务收费,包括公共设备、设施的日常运行、维修和保养、绿化管理、保安、保洁等,无论业主是否入住,即使房屋空置,也应当缴纳。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