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发,是为了更好地抵达
2022-10-08 08:42:4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人民法院报评论员
 

  沿着时间的长河逆流而上,2015年初,司法改革史上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发生了。

  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这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大改革部署,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重要举措,是人民法院建设和发展史上从未有过的开创性实践,也是一次伟大的出发。

  7年,不负众望。

  6个巡回法庭自挂牌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的改革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实现了从局部探索、全面覆盖到集中建设阶段的重大转变,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维护公平正义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

  这一路,有严格公正司法不变的底色。司法公正需要通过个案的公正裁判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司法工作的终极目标和价值追求。巡回法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让万千群众感受到了公平正义,在全社会传播了法治中国正能量,为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重要贡献。

  这一路,有司法为民不泯的初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司法为民,改进司法工作作风。法律不应该是冷冰冰的,司法工作也是做群众工作”。在执法办案中践行司法为民,不仅要实现裁判结果的公平公正,还要在每一个诉讼过程和司法行为中为老百姓着想。巡回法庭作为群众“家门口的最高法院”,充分发挥贴近基层、贴近一线的优势,坚持审判重心下移,立足就地解决纠纷,在28个巡回审判点建立了庭领导、主审法官定点、定期联系机制。法官纷纷走出法庭,走到群众家门口开展巡回审判、信访接待和调查研究,保障当事人以最少的诉讼成本享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优质司法服务。

  这一路,有改革创新不懈地追求。处改革之地,负改革之责,巡回法庭积极发挥司法改革“试验田”“排头兵”作用,先于本部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建立庭领导带头办案制度,加强审判团队建设,办案效率明显提高。坚持放权与监督相结合,建立类案强制检索、主审法官会议、裁判文书交叉检验、案件质量第三方评查等制度机制,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推进法律适用统一,为全国法院司法体制改革积累经验,为探索符合中国实际、符合司法规律的法院新的管理和运行模式作出了积极贡献。

  凡是过往,皆为序章。一切奋斗、一切汗水、一切欣喜、一切感激,都已汇成奔腾不息的时间之河。回眸,是为了在新起点更好地出发;而出发,亦是为了更好地抵达——抵达每一个角落、每一寸土地、每一个普通而真实的个体。


责任编辑: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