皋陶文化薪火相传 司法为民守正创新
——山西洪洞法院甘亭法庭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纪实
2022-12-27 14:43:44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杨逸
 

  山西省洪洞县人民法院甘亭法庭位于山西省母亲河汾水之滨,法庭所在的甘亭镇历史悠久、人文底蕴深厚,是华夏司法文化之源——皋陶法治思想的发源地,也是司法神兽獬豸的诞生地。多年来,甘亭法庭扎根法治文化沃土,守正创新,多点发力,以诉源治理为切入点,用文化凝聚民心、用服务纾困解难、用创新实现事心双解,着力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甘亭人民法庭)

  薪火相传,党的二十大代表田亚欣在这里成长

  甘亭法庭成立于1987年,四季更替,年复一年,一代又一代法庭干警用脚步丈量公平正义的尺度,从田间地头走进百姓心头。2007年,甘亭法庭荣获“全国人民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并多次被评为“政法系统先进集体”“和谐司法先进集体”“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2013年,田亚欣法官自告奋勇前往甘亭法庭工作,成为洪洞法院建院以来第一个基层法庭的女庭长。田亚欣法官沿着老一辈法庭干警走过的路,在田间地头、在崎岖蜿蜒的山路、在农家院落,继承着前辈坚守的法治初心和“马锡五审判”方式,用善良和贴心的司法服务谱写了一段段务实创新的“亚欣故事”。2018年,甘亭法庭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称号。田亚欣先后荣获“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模范法官”称号。2022年4月,已遴选至临汾中院的田亚欣法官当选为党的二十大代表。

  新一代法庭人继续扎根在离群众最近的地方,不断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拓展“亚欣模式”、讲好“甘亭故事”,通过靠前服务、源头化解、调判结合等方式,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不仅让当地百姓在司法服务中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更让公平正义普照在人民群众美好的生活里。

2022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临萍在甘亭法庭调研

2022年11月,山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郑连生在甘亭法庭调研

  三年来,甘亭法庭共受理辖区内各类案件1200余件,年结案率均在99%以上;各村党支部书记、乡贤耆老、调解员参与案件调解、送达率达70%以上,调撤率达60%左右。

  “要加强法庭文化建设,以时代精神激活皋陶法治文化生命力,推动传统法治思想在司法工作中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2022年,山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郑连生对法庭发展提出了殷切希望。

  党建引领,文化凝心,诉源治理打造无讼村居

  甘亭法庭努力打造“社会调解优先,法院诉讼断后”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发挥司法保障优势,深入推进无讼村居创建,推动形成村镇与法庭合力共守的良好格局。

  士师村,又名皋陶村,是以司法鼻祖皋陶的名字和官称为名的大村(士师,为古代对执法官员之通称)。村庄千百年来奉皋陶为祖,视皋陶为荣,村内坐落着集纪念皋陶、研究皋陶法律思想以及展现中国法制发展史为一体的我国首家司法博物馆。

甘亭法庭在士师村召开创建“无讼村”座谈会

  在士师村村两委的支持下,甘亭法庭依托专业优势,联手共建调解工作站,以党建引领文化建设,以皋陶文化凝聚民心,将“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相结合,努力打造乡风文明的无讼村居。针对村民们关心的土地承包、民间借贷、婚姻家庭、邻里关系等热点问题,甘亭法庭定期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指导调解等活动,积极引导村民按照“和解优先、非诉其次、诉讼兜底”的递进次序,选择合适的化解方式,助力打造良好的民俗风气和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

  同时,法庭干警通过参与主题党日活动、召开座谈会、向村调解人员进行授课、帮助完善村规民约等形式,积极探索“共建、共治、共享”乡村治理新模式。士师村大力推行“向善至美”积分制治理模式,建立健全“善行善举—量化考评—评优评模—积分兑换—治理有效”的良性循环文明生态链。“向善至美”积分制的推行,有效破解了村民主体缺位、治理水平不高、村级组织号召力趋弱等问题。自开展积分制治理以来,共有622户常住村民参与其中,群众争相得分、争做模范,形成了家家做好事、户户争先进的浓厚氛围,开启了基层治理新局面。

甘亭法庭庭长刘俊红在梗壁小学作法律知识讲座

  多元解纷,两个必须,变“群众跑”为“法官跑”

  甘亭法庭辖区内共有3个乡镇、65个行政村、13万余人口。所辖的曲亭镇、淹底乡两地,山地较多,交通不便,独居老人占比大,当地群众往返、开庭存在许多不便。如何方便群众参加诉讼,最大程度减少当事人诉累,一直都是法庭工作的重点。

甘亭法庭干警走访调查、了解案情

  点多、线长、面广——针对这一情况,甘亭法庭构建了以“自然村”为基本单位的纠纷化解网络点,将辖区司法所、派出所等调解组织整合在一起,利用“诉讼调解平台”与“掌上派出所”将点串联成线,辖区群众足不出户便可进行线上咨询、参加调解或诉讼;同时,积极拓展矛盾纠纷预防面、化解面,在镇党委政府牵头下,组成法官、行政人员、乡镇干部、人民调解员等共同参与的解纷合力,打造周联络、月驻站、季总结、半年规划的工作机制,倡导“用老百姓的方法解决老百姓的事”,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在处理一起因交通事故引发的纠纷时,甘亭法庭提前介入调解,有效钝化矛盾,避免了伤害扩大。寒冬时节,常某驾驶一辆小轿车由东向西行驶在国道上,因超速驾驶且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与前方同向的一辆客车尾随相撞,致车内五名乘客受伤,其中一人因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由于常某没有及时处理好赔偿事宜,受害者家属情绪激动,甚至出现了多人围堵道路的事件。为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甘亭法庭干警与当地政府、公安交警部门多次走访常某和被害者家中,对受害方进行耐心细致的安抚、疏导,对肇事司机常某释法析理、分析责任过错,在多方协同努力下,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

  山阻、路遥、人远——甘亭法庭把“巡回服务”作为重要载体,多年来始终秉持“两个必须上门”服务理念,即涉老弱病残案件必须上门、离法庭较远案件必须上门。要求凡是涉及赡养或当事人一方行动不便、交通不便、道路较远的案件,必须到住所地送达诉讼文书、到住所地调解、到住所地开庭。

法庭干警在村民家中调解案件

法庭干警在村民家中调解案件

  2022年4月,甘亭法庭受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原告程大娘已经77岁高龄,女儿在外打工,平时独自一人生活。而被告此时身在外地,受疫情影响无法到庭应诉。考虑到程大娘不会使用智能手机,法庭庭长刘俊红当即决定前往程大娘家中,使用自己的手机,用微信聊天的方式成功完成调解。

  “调解完成后,被告表示愿意立刻将欠款返还给程大娘。当时程大娘使用的老人机不能收款,刘俊红法官就在程大娘的见证下接收了转账,把案款换成现金后又第一时间送到了程大娘的家中。”法庭书记员陈瑜说。

  案结事了,事心双解,探索推行附条件调解协议

  为确保调解协议履行率,从源头上解决“执行难”问题,甘亭法庭在处理民间借贷等财产利益纠纷案件时,创新探索出签订以自愿、诚信为基础的“附条件调解协议”的办法,明确规定不能依约履行调解协议的不利后果,以督促当事人积极主动履约。据统计,以签订“附条件调解协议”方式结案的案件中,当事人主动履约率达90%以上,有效缓解了执行压力。

  “附条件调解协议有利于促成当事人自觉履行义务,能够有效遏制执行案件的增量,使有限的执行资源能够用于集中攻坚难案、繁案。”甘亭法庭卫军法官这样介绍。

  “根据附条件调解协议,如果被告没有按照约定的期限还款,我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要求他一次性付清没有还清的剩余欠款,还能要求他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有了这个协议,被告再也不敢像以前那样找借口不还钱,拖延时间了。”谈起附条件调解协议,当事人薛某华感激地说道。

  人民法庭作为司法服务的最前沿,处在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线,承担着保障基层社会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职责。下一步,甘亭法庭将继续发挥人民法庭诉源治理、司法便民的桥头堡作用,以努力打造“枫桥经验”甘亭模式、创建“无讼村居”为目标,更好地发挥司法职能,推动法庭工作与乡村振兴同频共振,进一步激发乡村治理内生动力,用司法温度传递法治力量,以法治之力为乡村振兴蓄势赋能。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