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多人钱财高达两百万 被告人获刑十年有余
2022-11-15 15:34:09
 

  中国法院网讯(于昊)近日,吉林省靖宇县人民法院针对辖区内发生的一起诈骗案进行开庭并宣判。被告人刘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0元。

  据了解,2018年初,被告人刘某因资金链断裂无法继续经营发水生意,所以将自己的靖宇地区、抚松地区(达利园)代理权转让给陈某和周某,自此被告人刘某无权再进行经营。此后的两年时间里,被告人刘某利用发水、发饮料,合伙投资、收益高回款快等名义,骗取杨某、丛某、黄某、尹某、王某五人共计人民币2151154元。

  该院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虚假事实骗取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综合考量认罪认罚、坦白等因素,依法对其判处以上刑罚,并责令退赔受害人经济损失。

  为了一己私利,自编自演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承办法官提醒大家,在与人交往的过程中一定要慎之又慎,以防上当受骗。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