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户盗窃被发现持刀抢劫财物 男子获刑十年半
2022-12-30 09:46:46
 

  中国法院网讯(刘万春)近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抢劫案,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某因赌博成性无钱用,便萌生入户盗窃念头,并在网上搜寻入户盗窃的作案方法,且了解到入户盗窃及入户盗窃转化型抢劫等刑罚情况,仍然决定实施入户盗窃。

  10月27日,被告人张某骑电动车至被害人李某家附近进行踩点,并选好李某家作为作案目标,并提前准备好口罩、鸭舌帽及水果刀,以便在盗窃时被发现直接进行抢劫。

  10月28日晚18时许,被告人张某趁被害人李某家中大门打开且无人注意时,潜入其家中一楼左侧房间,并待在该房间直至当晚20时许被害人李某及其家人均上二楼休息时,被告人张某遂在一楼搜寻值钱物品,但仅在一个房间找到一张银行卡。

  至当晚23时许,被告人张某见二楼房间灯均已熄灭,遂将被害人家中电表电闸拉断,潜入二楼进行盗窃。之后在进入被害人李某卧室时,因触碰到床发出声音将被害人李某惊醒,被告人张某遂拿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上前控制被害人李某,在控制过程中,因被害人李某反抗,被告人张某用水果刀将李某左手划伤,并威胁被害人李某将钱交出。因被害人李某说没有钱,被告人张某遂持刀挟持与被害人李某同睡的孙女做人质,威胁其如果报警将杀掉其孙女,同时逼迫被害人李某将其儿媳章某叫醒。

  被害人章某被叫醒后,被迫将其手机微信内的余额1600余元提现至其银行卡内,并在被告人张某的威胁下说出银行卡密码,随后被告人张某将被害人章某的银行卡拿走后离开现场。

  当晚23时44分许,被告人张某在银行的ATM机上持被害人章某的银行卡取走卡内的1900元现金。

  经江西宜春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害人李某左手掌侧近大鱼际肌处的伤情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12月12日,被告人张某家属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人民币2000元,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入户盗窃被人发现后,持刀威胁他人并劫取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抢劫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被告人张某持刀抢劫致一人轻微伤,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张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张某的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其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张某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一审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王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