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同德聚合力 行政争议“e化解”
——浙江天台法院搭建“e监督”平台妥善化解行政争议
2023-03-03 10:00:3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余建华 朱利明 周优优
 

  2022年以来,浙江省天台县人民法院会同县人大、县司法局等单位,针对行政争议化解合力不足、被诉机关依法行政意识不强和行政诉讼监督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创新开发“行政诉讼人大e监督”数字化应用平台,实现行政诉讼案件诉前、诉中、诉后全流程参与、全链条监督、全方位跟踪,有效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该应用项目被浙江省人大、浙江数字化改革领导小组和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纳入数字化应用试点。截至今年1月底,该院共审结一审行政案件156件,调解撤诉81件,调撤率达51.9%,行政案件信访率下降88%。

  诉前同心 合力解纷

  范大爷发现邻居陈某将原有房屋拆除并抢建成新房,新房屋的高度超过原房屋的高度,导致范大爷家房屋通风采光严重受限。范大爷向行政执法部门反映问题,行政执法部门对陈某作出行政处罚。陈某不服起诉至天台法院,要求行政执法部门撤销该处罚决定。

  为妥善解决争议,天台法院会同行政执法部门通过“e监督”调解模块联系陈某所在乡镇的县人大代表,并组织范大爷和陈某进行调解。经过多方努力,最终双方达成和解方案:陈某自愿降低房屋高度并补办建房手续。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据悉,“e监督”以“浙政钉”App为基础平台,以“共享法庭”为解纷主阵地,将县人大、县政协、县委政法委和全县所有行政机关,以及县域内所有调解组织作为用户导入系统,形成统一的行政争议解纷组织。截至目前,“e监督”已汇集2500多名人员。

  据悉,“e监督”积极打通信息壁垒,在平台设置行政诉讼案件入口,设置收案、化解、应诉、败诉、履行五个核心指标,实时更新数据。今年以来,人民调解员已经协同化解案件56件。

  清华大学教授何海波对此评价:“‘e监督’系统是进一步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有益探索,是国内的首创之举。”

  诉中参与 三色预警

  陆某等16户户主居住的商品房北侧有一条道路,因道路存在交通安全隐患问题需进行整改,道路被挖断并在两侧安装栏杆禁止通行,对住户生活造成较大影响,户主遂向法院起诉。

  收到案件材料后,天台法院第一时间将案件信息录入“e监督”系统,考虑到相关案件涉及业主多,若处理不当,可能会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遂会同司法局等部门研究后,赋予该案件红码(高风险)。

  随后,法院、人大、街道办事处等多部门迅速联动,召开案情研讨会,多次赴实地走访、考察、询问情况、倾听内外住户的不同意见。在广泛征求社区人大代表、党代表等意见的基础上,并经过前前后后十几次的协商、调解,最终就道路整改方案达成一致,并顺利进行施工。

  据了解,法院收到案件材料后,将信息录入“e监督”系统,并根据案件内容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行政诉讼风险等级黄、橙、红三色预警,对红色预警案件限期行政机关10日内上传化解计划。不定期推送案件节点信息,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主动接受各界监督。诉后督促履行义务,设置判决结果履行情况公开栏,动态更新行政机关履行裁判情况。目前已推送红色预警13个、案件信息112条。

  诉后跟踪 案结事了

  李老板是做烧烤的流动经营户,他和其余20多名流动经营户长期在张某等人的四合院的公共区域准备烧烤原材料,造成张某等业主出入不便、无法停车等问题,因而成讼。

  该案件经“e监督”平台赋红码流转后,法院、人大、司法局、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多次赴现场实地走访,并召开案件化解讨论会,从业主的产权、居住环境、经营户生存、市容市貌等各方面问题进行充分考虑,动员流动经营户搬迁到其他合适地方生产经营。

  业主看到流动经营户搬迁后,主动撤回起诉。

  考虑到流动经营户的生存问题,法院、人大等部门再次开展会商,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建议,要求对流动经营户按照经营类型分批安置到其他区域继续经营,对部分经济困难的经营户和搬迁损失较大的经营户进行妥善安置和补偿。

  李老板原是抵触情绪较激烈的人员之一,在法院、人大等部门做通其思想工作后,李老板主动搬到天台夜市继续经营。“没想到搬到这边以后生意比以前还火,而且不用担心被楼上的住户骂了。真的是感谢政府,感谢法院,为我们老百姓着想。”李老板的脸上又重新露出了笑容。

  据悉,“e监督”平台能够通过行政案件发案案由、败诉原因等32项参数,自动生成涉诉行政部门执法情况报告,高频问题由人大代表及时转化为代表议案建议。该院建立行政诉讼典型案例发布平台,定期汇编涉行政诉讼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并根据行政机关职能定位自动精准推送。已累计为16个涉诉行政部门画像,转化为人大代表议案1份,推送典型案例21件次。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