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高县:隐报财产修“豪宅” 拘留威慑把钱还
2023-04-04 08:35:56
 

  中国法院网讯(夏凯)“是执行局吗,我发现被执行人杨某在某村正在修建房屋……”在接到这一消息后,四川省高县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对该线索进行了核实,经向村委会证实该“豪宅”确为杨某所有之后,立即依法对不如实报告财产又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杨某作出了拘留的强制措施。

  据悉,申请人李某多次借钱给杨某达到十万余元,李某多次催要无果后,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被执行人杨某仍未履行义务,李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高县法院执行人员立即向被执行人杨某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但杨某一直坚称自己没有钱,既不主动履行义务,也不按照法院要求报告财产。在申请人李某的协助下,执行人员得知被执行人在乡下正在修砌房屋,根据调查结果,其完全具备履行能力。执行人员立即将杨某拘传至法院,然而杨某仍拒不配合并坚称该房屋不为自己所有,执行人员随即将证据摆在了被执行人面前,杨某最终承认自己正在修建房屋的事实。面对这种情况,执行人员决定依法采取拘留措施。在强制措施的威慑力与执行人员的耐心沟通下,杨某偿还了部分欠款达成和解,案件得以化解。

  作为被执行人应当及时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如实报告财产收入情况,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不能以“没钱、失联”等任何侥幸心理来逃避执行。今后,高县法院将继续加大对不如实报告财产,逃避履行义务行为的惩戒力度,切实让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变为真金白银。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