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助“保险杠杆”,她们一家拿到了更多救助金
2023-06-21 15:17:0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黄彩华 邱基林
 

  “真没想到,法院帮我们申请了这么多司法救助金,这26万元真的是解决了我们家的燃眉之急!太感谢了!”近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执行局收到了来自申请执行人袁女士的一面锦旗。

  此前,因为丈夫在东莞务工时意外身亡,而雇主下落不明,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赔偿款无法执行到位,一家老小陷入了困顿,袁女士常常愁容满面。如今,她的脸上终于绽开了灿烂的笑容。

  雇主消失执行不能

  家属生活陷入困境

  袁女士一家生活在重庆,她的丈夫远在东莞务工。2016年6月,她的丈夫在东莞某工地发生意外造成重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不幸身亡。

  事故发生后,袁女士和公公、婆婆以及两个年幼的孩子作为原告,将雇主告上了法庭。

  2017年3月,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判令雇主胡某需支付赔偿款48万余元。胡某不服,提出上诉。后经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但判决生效后,胡某并没有主动履行。

  袁女士等人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经多番查找,但未能查获胡某去向,也未发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不得不终结执行程序。

  经了解,袁女士的公公、婆婆都已60多岁,且体弱多病,还在坚持下地干农活,两个孩子正在读书。袁女士作为家里唯一的壮劳力,忙里忙外,勉强照顾一家老小,生活十分困难。

  法院联手保险公司

  救助金增益1.5倍

  袁女士一家的困境,执行法官一直记在心头。根据司法救助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法官细心指导袁女士办理了申请司法救助的手续。

  不久,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依法为袁女士一家申请司法救助金17.4万元,最后发放给袁女士一家的有26.1万元,多了近十万元。

  原来,早在2020年,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签订了《执行救助保险服务合作协议》,推行“保险+救助”机制,将保险杠杆引入了司法救助,救助额度可增益1.5倍,即法院作为投保人,将救助金作为保费基数,为未能获有效赔偿的胜诉当事人向签约保险公司投保。法院先把相关材料送达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根据协议约定审查是否符合条件,如符合就开具保单给法院,让法院将款打到保险公司的账户。保险公司收款后,经审查没有问题的,就将1.5倍的款项打到法院的执行代管款专户。

  上述17.4万元司法救助金到位后,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将该款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投保。本案的司法救助金增益1.5倍后,高达26.1万元。

  司法温暖感动全家

  赴法院送锦旗致谢

  日前,这笔26.1万元救助金如数汇到了袁女士的银行卡上。

  数年来索赔之路漫漫,雇主一直查无音讯,本来以为没有希望了,没想到国家还有“司法救助”这个制度,更没有想到的是法院还借助“保险杠杆”将司法救助金扩大增益。收到这样一笔“巨款”,袁女士一家喜出望外,感慨万千。

  近日,袁女士专程从重庆老家来到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感谢法院!让我们家深切感受到了国家的温暖!”袁女士还当面向执行法官团队送上了一面锦旗,上书十个大字:“心系百姓办实事,司法救助暖人心”。

责任编辑: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