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三个“切口”提高群众工作能力
2023-08-08 10:49:5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刘立贤
 

  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也是司法工作应当遵从的重要准则。6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在为全国四级法院党员干部讲授主题教育专题党课时强调,要提升司法职业能力,特别是群众工作能力,善于运用群众能听懂的语言、能理解的逻辑、能接受的方式方法沟通、释法说理。新形势下,法院干警如何提升群众工作能力?

  要注重锤炼让群众能听懂的语言。“群众语言”是与当事人沟通的有效载体,沾着“泥土味”的法言法语,才能让群众听得懂、听得明、听得进。要善于讲“白话”。绝大多数基层百姓缺少深厚的法学理论知识,法言法语对他们来说晦涩生僻。着眼于受众群体的实际,法院干警在开展基层工作时要尽量把严谨难懂的法律条文表达得通俗直白,把复杂枯燥的判决文书还原为朴实道理,运用群众耳熟能详的语言释法说理,切实消除老百姓理解上的困难与偏差。要善于讲“土话”。习近平总书记经常走进基层,以“唠家常”“接地气”的方式与群众交流,使人感到既亲切又贴心。开展好基层司法工作也不例外,法院干警要努力了解掌握本地域的“方言”,通过深入田间地头、街头巷尾与群众交谈的方式,尽可能缩减地域障碍、年龄代沟、经历差异,赢得群众信任和认可,为后续工作的开展奠定基础。要善于把话讲活。现实案例具有生活性、生动性、趣味性,更易引起群众共鸣。因此,法院干警要注意避免空洞简单说教,在巡回开庭、公开审判活动中综合运用现身说法、以案说法等方法,把一般的道德准则、普遍的是非标准、淳朴的民风民俗、公认的人情事理融入其中,努力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要注重锤炼让群众能理解的逻辑。法院干警只有真正换位思考,设身处地为涉诉群众着想,以“如我在诉”的要求做好司法审判工作,方能易于被群众理解。要视群众为亲人,找准需求,理念上要从“结案了事”转向“案结事了”,认真体会当事人在诉讼中的酸甜苦辣;行动上要勤跑腿、勤上门、勤交流,全面调查取证、深入查清案情,想方设法为群众把事情办好、办结;还要能动司法,针对性发出司法建议,自觉开展调查研究,深入推进诉源治理。要视群众为老师,主动请教。一方面,要充分发挥陪审员了解民情、民意、民心的作用,虚心向人民陪审员请教,尊重陪审员的意见建议。另一方面,走出法院要主动向基层乡贤请教,依靠其人缘好、地域熟、话语通的优势,邀请其参与调解共同化解矛盾纠纷。最后,案件审结后也不能忽视向案件当事人请教,要开展好案件回访工作,不断完善工作中的欠缺与不足。

  要注重锤炼让群众能接受的方式。一是通过与群众“面对面”沟通和倾听,及时发现当事人的困惑和顾虑,知晓当事人的真正诉求,准确捕捉争议焦点,依法合理解决纠纷。二是要给群众提供“心连心”的服务,诉前一次性告知需提交的诉讼材料,让当事人少跑腿、少牵挂、少误工;诉中以真诚相待,以法理服人,充分释法说理,赢得当事人理解;诉后注意延伸帮扶,对因诉讼陷入生活困境的当事人及时给予司法救助。三是为群众“实打实”办事,做实“公正与效率”,要奔着实现案件审理的“公正”去,对裁判深思一层、多问一方,慎重下判;奔着实现案件审理的“效率”去,对进入司法程序的案件尽量缩短办案周期,既要能调则调,也要当判则判,防止案件久拖不决。

  (作者系湖南省冷水江市人民法院院长)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