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安徽法院干警如何破解“执行难”
2023-10-20 15:44:28 | 来源:安徽高院微信公众号
 

  日常执行中,总有个别被执行人出于种种原因,不愿履行法律文书生效的义务。当这种情况发生时,安徽法院干警是如何成功执行的呢?

  方式一:查封扣押

  2022年1月,申请人万某某在被执行人合肥市某物流有限公司工作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后被合肥市蜀山区人社局认定为工伤,劳动功能障碍程度为九级。后经劳动仲裁裁决,由该公司支付申请人万某某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等共计18.1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该公司却各种推脱,始终无动于衷。

  近日,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干警直奔该公司所在地,将该公司名下经营车辆查封、就地扣押,同时电话通知公司法人,要求其立即到院配合执行。

  慑于法律的威严,公司法人随后主动来院要求调解。在执行干警释法教育下,公司法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与申请人达成和解,现场履行了5.3万元执行款,剩余款项月底前全部支付完毕。

  

  方式二:财产冻结

  申请人韦某江于2021年7月16日入职被执行人合肥某智能家具有限公司从事生产管理工作。工作期间,合肥某智能家具有限公司既未给韦某江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给其办理社会保险。鉴于上述原因,韦某江被迫离职,并依法向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然而,合肥某智能家具有限公司未按调解协议如期履行,韦某江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肥东县法院通过全国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其名下有足额银行存款可供执行,执行法官立即启动冻结程序对该账户进行冻结。被执行人发现账户被冻结后主动现身法院,称其现在就还款,请求解除对其账户的冻结。最终,韦某江顺利领取到了属于他的血汗钱,至此,该案执行完毕。

  

  方式三:“上门服务”

  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标的额为26000元的销售合同纠纷案件时,执行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电话联系,促其主动履行还款义务。但其都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来院配合执行。近日,在申请执行人周某提供的地址指引下,执行干警一行来到了被执行人钮某的家中。

  清晨6点10分,在一阵急促的敲门过后,钮某睡眼惺忪地打开房门。见到门外的执行干警后,钮某这才意识到法院是动了真格,立即承认错误,随即在现场拔打家人的电话,筹钱还款,案件当场履行完毕。事后,钮某感慨说:“没想到法院会有这么大的执行力度,早知会被执行干警堵在门口执行,还不如自己主动履行了。”

  

  方式四:拘传到院

  “真是辛苦你们了,这么早就在为我的案子奔波忙碌,让我感到了法院的执行力度和执行温度”,申请执行人谢某在得知执行干警拘传杨某后,打来电话表示感谢。

  据悉,谢某和杨某因工作相熟,系多年朋友关系。杨某自称熟悉金融业务,多次主张要帮谢某理财。后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自2019年8月14日起,谢某向杨某陆续交付金额不等的款项委托被告办理相关业务。但杨某自2019年底开始拖欠谢某相关费用。经多次催要,杨某于2020年12月9日出具欠条,确认共欠谢某266500元未付,并承诺于2020年12月20日归还。后杨某仅返还部分款项。谢某诉至法院。后经法院调解确认,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杨某尚欠谢某185000元,此后每月支付一万元,直到付清为止。调解书生效后,杨某仅履行了6万元后再也不支付剩余款项,后谢某申请强制执行。杨某还以各种理由推脱、躲避。

  近日,清晨时分,执行干警将正在家中睡觉的杨某拘传到法院。经过执行法官的释法明理,耐心调解,杨某当场履行了78000元,剩余款项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促成成功执行的办法还有很多种,但这些执行方式只是手段,督促履行才是目的。请各位被执行人一定要积极履行义务,切勿抱有侥幸心理。

责任编辑: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