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学术不端要坚定有力
2023-12-03 10:26:1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王敏
 

  司法对于学术剽窃“零容忍”的态度明确而笃定,不仅侵权者要承担责任,校方也要加大惩治力度,校方监管不严则要承担共同侵权责任。

  近日,因被老师剽窃毕业设计,湖北科技学院毕业生孟玉朋状告母校及老师剽窃其科研成果申报专利案迎来终审判决。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校方与教师叶华山构成共同侵权,校方需向孟玉朋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15万元,叶华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裁判结果一经发布,立即引发媒体评论和网民热议:“胜利来之不易,这场漫长的维权为‘剽窃者’敲响了警钟——学术侵权行为不可轻易原谅,更不容轻轻放过,应受到强烈的谴责和法律的严惩。”

  孟玉朋胜诉的背后是长达两年的艰辛维权历程,其作为“被剽窃”方所面临的处境极其不利。维权之路艰辛,将母校学术剽窃的行为诉诸法律,在不少学生眼里这本就是一场近乎不自量力的反击。所以,在实际生活中,维权的代价可能就是学术封杀。但孟玉朋的坚持不懈为还在类似阴影中默默忍受的受害者们点亮一盏希望的灯,法律的判决也给心存侥幸的各类学术不端行为者以警醒——剽窃之风必须整顿。司法对于学术剽窃“零容忍”的态度明确而笃定,不仅侵权者要承担责任,校方也要积极加大惩治力度,校方监管不严要承担共同侵权责任。

  从先前的多起公开报道中可以看到,除了上述学生毕业作品被指导老师署名申请专利以外,也不乏有老师对学生进行“学术压迫与剥削”的行为。一方面是由于很多学术期刊对于学生独作的投稿论文不予采用,学生为了能让学术成果顺利刊发,不得已将并未实际参与研究的老师署名在前,知识产权也被动地转让到了老师手中;另一方面是由于个别老师有意压榨和利用学生,甚至认为提供了指导与帮助,理应对学生的学术成果享有优先署名权,而学生作为教学关系中的弱势一方,很难有“议价”的权利。解决问题的“指挥棒”在高校手中,而高校的默许态度一定程度上又助长了这样的歪风邪气。

  司法裁判明确了共同侵权者要共同承担责任,高校作为监管方和管理者也不可免责。孟玉朋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自己的诉讼给其他受到不公待遇的学生树立了一个榜样,那就是面对不公坚持抗争,法律会帮助大家守住底线。同时,社会舆论对于裁判结果一致认可也从侧面反映出,公众认为学术不端的维权路不该如此艰难,打击学术不端行径刻不容缓。

  高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认定问题在司法条文及裁判实务中均语焉不详,学界也未有定论,各类学说意见不一,主要的观点有行政法律关系说、教育法律关系说、民事法律关系说、民事法律关系兼行政法律关系说,等等。当下,要厘清高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学生对自己创作的作品应当享有著作权,侵权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司法裁判为解决实际争议提供了裁判模板,但法律层面也应当尽快明确校方、学生和老师三方之间的法律关系,加快完善对学生合法权益的保护机制,以及出台规定明确侵权责任承担的边界,这样才能给予学生更多的底气。

  (作者单位: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