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能动司法 深化诉源治理
2024-01-23 08:33:2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赵雷
 

  人民法院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把握诉源治理内涵特征,牢固树立能动司法理念,坚持党的领导,推动府院联动,促进多元共治,增强法治保障,努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司法推动、法治保障”的诉源治理新格局,在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中彰显法院担当。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这是推进法治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1月14日,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召开,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在会上强调,要做实能动司法,狠抓提质增效,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人民法院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把握诉源治理内涵特征,牢固树立能动司法理念,坚持党的领导,推动府院联动,促进多元共治,增强法治保障,努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司法推动、法治保障”的诉源治理新格局,在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中彰显法院担当。

  深化诉源治理,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法院要以更加积极的姿态融入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现代化之中,推动诉源治理精准服务国家安全、社会稳定、营商环境、乡村振兴等大政方针,积极探索将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群众工作优势转化为破解制约诉源治理工作发展瓶颈问题的有效手段。一是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高位推动。主动向党委、党委政法委汇报工作、争取支持,做好整体统筹谋划、制度规范、人财物保障等工作,把党的领导优势、制度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优势,将万人起诉率等指标和诉源治理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核,推动建立健全长效考核机制,以考核“指挥棒”推动诉源治理工作持续深入开展。二是充分发挥党的组织优势协调各方。在党委领导下,推动完善诉前多元解纷联动衔接机制,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衔接,推动社会各方力量在矛盾化解中发挥更大作用,形成内外联动、上下协同、有序衔接的诉源治理工作格局。三是充分发挥党的群众工作优势促进善治。积极探索“党建+诉源治理”实践模式,党员法官要走出法庭,定期深入联络点听取意见、指导调解、培训宣传,掌握“第一手”社情民意,让基层党组织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一线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让党员在服务群众一线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打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培育基层自治力量,促进基层善治。

  深化诉源治理,必须推动府院联动。人民法院要通过与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签订多元解纷协议、贴近基层司法服务网点等举措,引入援调联动、诉调衔接和访调对接,汇聚多方合力,推动行业自主解纷、诉服中心社会功能改革、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构建诉源治理全覆盖、广合作、全链条的府院联动格局。一是推动行业自主解纷。选聘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培育品牌调解工作室。在行业协会中建立特设共享法庭、诉源治理工作驿站,并由专业法官定向联系指导。聚焦金融、保险、物业、建筑、劳资等纠纷多发领域,打造行业调解、专业仲裁、司法指导一体承载的一站式纠纷化解平台,放大行业解纷能效。二是推动诉服中心社会功能改革。探索诉讼服务中心入驻综治中心,把诉讼服务中心面向群众的社会职能向地方综治中心、治理中心推进,开展矛盾纠纷前端化解,并与法院委托委派调解、司法确认、立案、速裁快审等流程贯通起来,放大诉服中心、综治中心解纷能效。三是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以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一号司法建议”“二号司法建议”为抓手,深度应用司法大数据进行分析研判,对多发案件背景、特点及社会影响进行深入剖析,着重对发现的普遍性、趋势性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督促相关部门主动承担完善规则、合规审查、风险评估、安全生产等责任,有针对性地解决好协同落实中的盲区和堵点。搭建常态化沟通平台,定期与政府和相关部门研究会商诉源治理工作事宜,以联合会议纪要等形式固定协商成果,总结推广有效经验和做法,推动涉企业破产、土地征收、涉诉信访等领域矛盾纠纷的预防、化解。

  深化诉源治理,必须促进多元共治。法院要改变“坐堂问案”的定式思维,向外迈出一步,凝聚各方力量共同化解矛盾纠纷。一是因地制宜探寻诉源治理特色模式。可在人民法庭设立诉源治理工作站,在城乡、社区、村组、景区、综治及网格中心、基层矛调中心等设立诉源治理共享驿站,搭建社会各界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的综合性平台。二是强化智慧法院支撑。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开展多元解纷工作,深化“在线分流+在线调解+网上立案+线上确认”的多元解纷模式,广泛对接基层治理单位、基层党组织、诉源治理共享驿站等,通过在线方式集约集成基层解纷力量,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纠纷预防化解网络,实现矛盾预防、纠纷化解、音视频调解、司法确认等全流程在线办理,构建由点到面、纵横联动、分层递进的诉源治理格局。三是深化诉调对接联动。立足多元解纷中心,把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调解人才等优质解纷资源“引进来”,建立当地法院特邀调解资源总库,选聘特邀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开展诉前多元调解工作。全面推行人民法庭“立审执调访一体化”建设,不仅在诉前注重预防化解矛盾,而且将触角延伸至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在每一个环节都把调解的功课做到极致,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实质化解。

  深化诉源治理,必须增强法治保障。通过内部挖潜减存量,做实指导防变量,加强宣传控增量。一是加强案件实质化解。充分运用“法答网”、人民法院案例库等平台,解决法律适用分歧,加强案件“全生命周期管理”,实行全流程、全要素、全覆盖的案件质量闭环管控,确保审执衔接,避免程序空转,努力做到“一个纠纷一次解决”,防止“一案结多案生”,降低“案-件比”,进一步提升巩固诉源治理成效。二是做实指导调解的法定职能。加强调解业务指导,促进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助力、引领、支持大量纠纷在源头得以化解。及时对诉源治理基层工作经验总结提炼,对重点领域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提供专业指导,形成一批成效显著、可复制、能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打造一批有特色、有影响、有口碑的调解服务品牌,培训和培养一批业务素质高、群众信得过的调解专家,推动诉源治理工作水平迈上新台阶。三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认识“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的道理,通过巡回审判、普法宣传、召开新闻发布会,开辟新媒体以案说法专栏,创作法治“三微”作品,综合运用电视、报刊、微信、微博等融媒体平台开展普法宣传,通过典型案例教育警示引领社会法治意识形成。采取各种方式宣传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流程、优势,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增强群众认同感,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诉源治理和多元解纷的良好工作氛围。

  新时代新征程,人民法院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不断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应用场景和创新边界,纵深推进诉源治理,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司法力量。

  (作者系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责任编辑: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