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进小区 解纷多元高效
2024-01-23 14:25:37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倪晓钰
 

  群众利益无小事,细微之处见真情。从“坐堂问案”到“上门服务”,迈出的是脚步,温暖的是民心。岁末年初,云南省楚雄市人民法院将巡回法庭搬进小区,成功化解一起物业合同纠纷,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起到普法宣传、以案释法的作用,切实为群众解决烦心事、揪心事、闹心事。

  原告楚雄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某小区业主董先生(化名)签订《物业服务委托管理合同》,双方约定了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缴纳物业费的标准和时限,因董先生长期拖欠物业管理费,该物业公司多次通知、电话催缴均无果的情况下,将董先生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董先生支付拖欠的物业管理费、电梯费、违约金共计7840元。

  承办法官了解到,多数业主之所以拖欠物业费,主要是认为物业公司在提供服务期间未尽到管理职责。为充分化解矛盾纠纷,承办法官采用“法院+住建+社区”联动调解模式,汇聚起多元化解合力。

  背靠法徽,身着法袍,几张桌椅,法槌应声落下,一场简单而又不失庄重的庭审就此开始。

  承办法官耐心听取原被告陈述后,进一步分析了问题原因,理清物业公司的职责范围,并详细向当事人解释相关的法律规定,结合原被告诉求提出解决方案和建议。

  住建和社区的工作人员均结合自身职能和法律政策对原被告进行释法明理,明确物业服务内容以及物业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引导群众采取正确的途径维权。

  在法官耐心调解下,最终双方达成共识并签订调解书。物业公司放弃违约金赔付部分,并表示今后将积极采取措施解决业主反映的问题,履行好物业管理职责;董先生则承诺将每月分期支付拖欠的物业费。至此,案件圆满化解。

  最后,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也向法官表达了管理小区以来遇到的困难,并提出了许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法官立足小区特点,耐心为他们解疑惑、出点子,鼓励物业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现场业主居民纷纷表示,这次巡回审判有案例有法理,让他们更加了解物业职责范围和业主的权利义务,在以后遇到类似问题也能更加妥善理智应对。

  近年来,楚雄市法院积极探索多元化解物业纠纷的办法和机制,发出物业纠纷综合治理司法建议,着力构建与住建、社区及人民调解委员会相衔接的联动解纷机制,坚持调解优先,发挥个案示范引导作用,让“家门口”的法庭成为一次普法“公开课”,努力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推进物业纠纷诉源治理取得新成效。

  下一步,楚雄市法院将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能动司法,不断创新工作方法,通过上门送达、上门调解等司法便民举措,打通司法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以“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在审判工作中不断彰显司法为民初心,以司法温度守护一方民生。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