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巧用“以物抵债”促执行完毕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2024-01-31 14:25:28
 

  中国法院网讯(吴玥雯)近日,申请执行人甲机械公司负责人将两面印有“给企业排忧解难,为经济保驾护航”“坚定执行,公平正义”的锦旗送至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手中,感谢他们迅速执结一起因买卖合同纠纷引发的执行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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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1月,某水利公司向甲机械公司购买一台打桩机,合同约定总价款为62万余元,某水利公司及其负责人常某共计向甲机械公司支付了32万元。在使用过程中,某水利公司称购买的打桩机存在质量问题,经多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拒绝支付余下的30万余元,无奈甲机械公司诉至上街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某水利公司及常某向甲机械公司支付30万余元剩余货款。判决生效后,二被告均未按期履行义务,甲机械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3年7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郭丽娟未查到被执行人某水利公司及常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立即与团队同事侯硕火速乘车前往山东,现场查封了被执行人某水利公司名下JY型号的打桩机一台(涉案所购买打桩机),并协同评估公司工作人员对该设备进行勘验、评估。但由于该设备在淘宝网进行拍卖时一、二拍均流拍,申请执行人经过考虑决定接受“以物抵债”。

  时间很快到了12月,申请执行人告诉郭丽娟低温易导致该机器在运输途中发生脆性断裂产生损失,如何将该大型设备顺利交付申请执行人成了横在她心头最大的难题。郭丽娟立即与团队同事及申请执行人商议,由甲机械公司先行至当地联系吊车、货车,执行干警王德、张朝健也于当天驱车6小时赶至设备所在地开展执行工作。

  不料,被执行人在现场意图指使工人阻拦法院执行,执行干警王德生随即展开释法说理,在现场为双方组织调解,直到深夜10点设备才全部装车完毕。为确保工作顺利收尾,王德生监督双方签订安全协议、交付及夜间操作责任清单,一路护送装载设备的货车驶入高速,才放心离开。第二天早上,两车设备终于顺利运抵上街区甲机械公司处,申请人通过电话向上街法院执行工作提出感谢并表示赞赏。该案最终案结事了,顺利执结。

  该案中,因二被执行人名下均无财产可供执行,为了早日实现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执行干警杜绝机械办案,在取得申请执行人的同意后,巧用“以物抵债”执行措施使案件得以妥善执结,顺利纾解萦绕辖区企业心中的执行“难题”,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用实际行动践行为民办实事宗旨。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