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灭失维权难 耐心调解暖民心
2024-02-05 08:46:19
 

  中国法院网讯(任小英)近日,陕西省长武县人民法院民庭调解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件,促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合,矛盾纠纷得以彻底化解,并当庭履行,不仅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充分肯定,而且取得了良好的司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告刘某为被告苏某修建民房,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双方对工程单价进行了约定,具体以建成后实际测量面积为准。遂后原告刘某带工人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被告苏某先后支付原告工程款50万元。工程施工完毕后,双方对测量面积发生争议,原告以被告尚欠其工程款13万余元未付为由诉至法院。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积极联系双方当事人,被告苏某承认工程款尚未支付完毕,因双方未进行结算,原告诉请金额系其单方丈量面积后确定的数额,被告提出异议。但案涉的建筑物已被拆除,不具备司法鉴定条件,无法通过司法鉴定确定工程量。原告亦无证据证明案涉工程款为13万余元。

  调解无疑是最好的处理方式。法官遂分别与原、被告沟通,针对争议焦点工程款数额的确定,在缩小双方意见分歧的基础上,提出合理解决方案,经过长达两个小时的释法说理,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当即向原告转账6万元。至此,一起因承揽合同引起的纠纷得以圆满结案。

  用心用情做好调解工作,即时履行,实质解决了问题,不仅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也避免了案件进行执行程序。长武法院始终把实质性化解矛盾作为司法审判的目标、导向,全面提升法院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