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亮剑”!宜宾南溪区法院开展集中执行周行动
2024-02-06 10:37:44 | 来源:南溪区法院公众号 | 作者:罗小清
 

  2024年伊始,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即部署开展“南剑·龙泉”护航民生暨“2024年度司法大拜年”专项执行行动,旨在进一步强化执行措施运用,持续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打击震慑力度,全力以赴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临近农历春节,南溪区法院经过周密部署,决定自2月5日起正式启动集中执行周行动,有力打击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给予胜诉当事人最好的“新年礼物”。

  赞执行:

  高效为民,百姓放心

  2月5日一早,申请执行人夏某来到南溪区法院向其承办法官杨小强送来印有“高效为民,百姓放心”的锦旗,以表对杨法官的感谢。

  关于夏某与牟某、杨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法院执行数月一直未能执行到位。今年1月31日,杨法官将二被执行人传唤至法院后,经释法明理教育后决定对二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当晚,二被执行人即联系家属将拖欠多年的欠款及利息约10万元凑齐支付给了夏某。二人也取得了夏某的谅解并得到提前释放。

  “真的无法表达我的感谢之情,太感谢法院、太感谢法官们了!”送完锦旗,夏某握着杨法官的手连声感谢。

  巧执行:

  多措并举,力促执结

  “现在马上出发,前往宜宾三江新区被执行人吴某、周某家中实施拘传”。上午十时许,执行法官冯庆带队前往被执行人吴某、周某家中,将回家过年的二被执行人成功拘传至法院。

  关于高县某苗木花卉场与吴某、周某合同纠纷一案,2022年进入执行后,经调查未发现二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也未发现二人线索,案件一直陷入停滞状态。近日收悉二被执行人已回家过年的线索后,执行法官即决定对二人实施拘传。回到法院后,面对二被执行人的推诿,执行法官对二人进行强制搜查,经搜查发现现金及微信存款13000余元,而案件案款仅21000余元。鉴于此,执行法官向二被执行人送达了预拘留决定,二被执行人这才当即表示先支付13000余元,余款正月十五付清,并取得了申请执行人的谅解。

  强执行:

  硬核出击,彰显成效

  “申某,因你拒不履行关于赵某、陈某申请执行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案,且拒不报告财产,现对你宣布拘留决定”。上午十一时,南溪区法院对被执行人申某宣读拘留决定。

  赵某、陈某与申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案,申请标的共计约60000元。2023年底进入执行后,经调查仅冻结申某银行存款9000余元,未发现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申某被传唤到法院后,态度消极、拒不配合,故执行法官决定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在送去体检时,申某才表示联系亲属配合履行,愿意一次性向二申请执行人支付40000元,余款2月底付清,取得了申请执行人的谅解。

  在开展集中执行的第一日,南溪区法院共计出警9次、实施拘传7次、扣划存款及应收款78万元、决定拘留6人、实施拘留1人,当场履行8.6万元,执行完毕6案,促进和解7案。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