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案件审理中的民生“温度”
2024-02-20 10:22:0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刘洋 刘勋 韩姝
 

res02_attpic_brief (1).jpg

  法官现场见证管理人向困难职工发放救助金。

  大渡口区是重庆的老工业基地,近年来,该区走上了转型发展之路,在这过程中,既有老城区遗留的历史问题,也有转型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大渡口区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司法理念,扎实办理企业破产案件,服务转型发展,特别是妥善处理破产案件中的民生问题,让人民群众在破产案件的审理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先行裁定确认“让劳者有其酬”

  “自从公司破产之后,我对没有领取的2万多块钱工资已经不抱希望了,没有想到在法官的努力下,我竟然一分不少地收到了全部工资。”收到工资的农民工敖廷才给法官打电话高兴地说。

  拖欠敖廷才工资的是重庆海丰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丰公司”)。2018年年底,该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因其承接的工程项目遍布全国各地,工程项目清理难度很大,为此,大渡口区法院成立了专门的办案团队,由副院长吴海涛担任组长。

  “接手这个案子后,我们发现,海丰公司的财产大多为应收工程款,与此同时,公司还涉嫌刑事犯罪案与破产清算案刑民交叉等问题。”吴海涛介绍说,团队积极会同相关部门研究相关案件处理中的难点问题,形成采取“刑民并行”处理模式的统一意见:由管理人优先编制无异议职工债权表并交由法院先行裁定确认,先行出具通知书,同意管理人优先全额清偿劳动债权,彻底解决长期拖欠职工、农民工薪酬的问题。

  在政府相关部门支持配合下,大渡口区法院妥善解决案件涉及的法律性难题,做好职工、农民工的薪酬兑现工作,解决好民生问题。最终,海丰公司144名职工收到工资共1243万元,626位农民工也收到了工资款共8908万元。

  “大渡口区法院在企业破产法无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按照基本的法律原则和相关政策精神,主动担当作为,认真制定分项目分配的方案,切实保障了企业职工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大渡口区政协委员侯官清在见证本案圆满解决后如是说。

  重组企业架构“让居者有其屋”

  2023年8月28日10时,大渡口公园边上的建筑工地机器轰鸣,工人们忙碌地穿梭于各个施工区域,一幢幢高楼初现雏形,一派繁忙景象。

  谁曾想到,这里曾经是一片杂草丛生的荒地。重庆市锦天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天公司)因为经营不善导致资金链断裂,大渡口区法院于2019年对其启动破产程序之后,抵押权人、众多工程款债权人、购房人请求大渡口区法院暂缓清算程序,大渡口区法院办案团队认真分析研判案情之后,依法裁定批准锦天公司的重整计划,决定为盘活企业推动相关工程项目重新启动而努力。

  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大渡口区法院和战略投资人、担保债权人积极进行沟通协调,促成他们共同出资,设立重庆锦焕新企业管理中心,由该管理中心为锦天公司“锦天大酒店”项目提供共益债权投资支持,并由管理人、管理中心、债务人各提名相应人员,组成锦天公司董事会,法院、管理人、管理中心对锦天公司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本案的顺利审结,共计化解企业债务18.6亿元,盘活资产近10亿元,促使锦天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全面恢复生产经营,解决了近百名职工就业安置问题,维护了50余户购房业主的合法权益。

  该案是大渡口区法院运用司法重整制度拯救危困民营企业、保障群众居住权的典型案例。本案中,大渡口区法院从资产负债、偿债来源、重整与清算偿债对比、重整投资协议以及债权人利益诉求等方面,明确重整计划草案审查标准,严格法定程序审查,确保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及可行性,开创性地由战略投资人与担保债权人共同出资设立管理中心为重整项目提供共益债权投资支持,并由管理人、债务人及管理中心相应人员改组成立新的董事会,确保债务人经营管理严格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顺利执行。

  争取财政支持“让困者有其助”

  “十分感谢法院的同志,这么快就帮我把救助金申请了下来,今天还亲自送上门,这5万块真是救命钱啊!”2023年10月19日,在大渡口区的一处烂尾写字楼,身着保安制服、手上还贴着医用胶布的黄刚福激动地对大渡口区法院负责财务工作的干警任建兰说。

  2008年起,黄刚福在重庆顺禧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禧公司”)从事保安工作,2022年6月顺禧公司宣告破产之后,其名下的资产经过9轮拍卖依然流拍,85名职工的工资一时无法兑现,其中职工黄刚福的情况最为特殊,他长期患病,基本失去劳动能力,顺禧公司欠他的约5.6万元的工资成了他改善生活的最大希望。该案办案团队根据黄刚福的实际情况,安排他和另外两名职工担任保安,看守烂尾工地,由管理人按月支付报酬,解决其日常生活难题。

  因为生活实在困难,黄刚福又向管理人申请救助,办案团队接到管理人的申请后,通过会商讨论、请示汇报,最终决定从破产案件援助资金中想想办法。根据相关制度要求,黄刚福这种情况并不符合申请救助资金的明示条款,只能考虑以兜底条款的原则性规定申请。

  最终经过多次研究之后,大渡口区法院同意管理人的申请。决定作出之后,救助资金的拨付任务就到了法院的财务部门,财务部门的负责同志秉持“急事快办”的原则,加班加点准备好所需材料,提前与政府的财政部门沟通,在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不到一周时间,这笔5万元的资金就审批下来,并由办案法官、财务部门负责人现场见证,管理人将5万元救助金送到黄刚福手上。

  “要千方百计办好民生实事,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大渡口区法院院长吴佳斌表示,今后将把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继续贯彻在各类案件的审理中,以“如我在诉”的责任感,主动担当作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