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铁法院成立“法院+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站
2024-04-18 09:20:09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程婧雯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发挥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在基层社会治理和诉源治理方面的独特优势和积极作用,4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铁路运输法院举办“法院+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站揭牌仪式暨诉源治理座谈会。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领导班子成员、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苗孔连,包头市委政法委领导班子成员、市法学会副会长石磊,法治日报驻内蒙古记者站站长史万森,民主与法制时报驻内蒙古记者站站长任晓宁,市法学会秘书长黄建荣,自治区法学会学术研究处负责人苏浩波,内蒙古法制报驻包头记者站记者肖玥,及包铁法院领导班子、部门负责人、干警代表,出席会议。座谈会由包头铁路运输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柏林主持。

  座谈会上,苗会长肯定了包铁法院全体干警的精神风貌和工作作风,面对改革任务,勇于创新创造、锐意进取,形成了包铁法院的工作模式,值得推广。苗会长指出,一是要将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站打造成学习研究宣传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高地,组织法学专家开展案件研讨分析、法治沙龙、提供法律咨询等活动;二是要聚焦自治区政法委、自治区高院工作要求,将“法院+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站”诉源治理新模式打造成“北疆枫桥”品牌的重要组成部分;三是要加强工作站自身建设,认真研究工作特点规律和方式方法,常态化推进制度机制建设,加强与包头市法学会沟通交流,聚焦司法领域难点热点问题开展工作。

  张院长对苗会长一行莅临包铁法院指导工作表示热烈欢迎和感谢,表示要落实好自治区政法委、上级法院对包铁法院的工作要求,一是要完善制度机制,聚焦疑难杂症,稳步推进“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站”在包铁法院实体化运转、实战化运行,实现工作站“专家会诊”功能;二是要学习借鉴其他法院工作站运行先进经验,落实包铁法院工作站软硬件建设,充分发挥首席法律咨询工作站积极作用和优势,打造老百姓家门口的法律服务窗口;三是要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法委、自治区高院的工作要求,不断总结提炼工作站运行经验,结合打造“北疆枫桥”品牌工作,进一步推进诉源治理。

  成立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站,是法学会和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北疆枫桥”品牌的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对于整合矛盾纠纷化解资源和力量,构建多元解纷新格局,具有重要意义。此次工作站在包铁法院成立,将充分发挥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在基层社会治理、矛盾纠纷化解、维护社会稳定中的“智囊团”“思想库”“人才库”作用,为群众提供及时、便捷、高效、优质的司法服务,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推动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