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泰宁:惧怕车辆被拍卖 主动还款促执结
2024-04-18 10:42:29
 

  中国法院网讯(廖长春)“法官,感谢你们尽心尽力执行,我的借款才能这么快追回来……”4月15日,申请执行人李某领取到5万元执行案款时感激地向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说道。

  据了解,2022年11月,因资金短缺的需要,李某向朋友夏某借款人民币5万元,之后,经夏某多次催讨,迟迟未见李某归还借款,无奈之下,夏某将李某起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李某仍未履行,夏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财产报告令等相关法律文书,要求其主动履行金钱给付义务,但李某未主动履行。通过查控系统查询,其名下有一辆小汽车,但不知去向。之后该院依法采取执行措施,向车管所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查封被执行人李某名下的车辆。

  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李某发出拘传通知,并电话告知他将查封的车辆移交法院处理,同时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当被执行人李某听说如不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将要对其车辆进行评估拍卖处理时,他既害怕车辆被评估拍卖,又害怕上失信黑名单影响其生意、生活,于是立马表示要主动履行义务,恳求法官给时间筹钱还款。

  “法官,我已将尚欠的5万元执行标的款转入法院执行专户了,请及时解除对我车辆的查封吧!”当日下午,被执行人李某通过积极筹款,终于将尚欠的5万元执行款缴纳至法院执行专户,随后,执行法官通知申请人办理领取手续。至此,该案成功得以执结。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