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井陉:化干戈为玉帛 优化营商环境
2024-04-26 15:42:12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李忠勇
 

  近日,河北省井陉县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经过耐心工作,诉前调解一起原、被告均为企业的广告合同纠纷案件,有效化解企业之间的干戈,优化了营商环境,既维护了原告企业的合法权益,又降低了对被告企业的不利影响,促进了两个企业的合作发展。

  原告某文化传媒公司与被告某置业公司多年前就建立了长期良好的广告业务合作关系,由于彼此信任,被告将许多广告业务都让原告来做,并按时支付合同确定的所有费用,而原告也是兢兢业业、保质保量完成,双方从未因为业务上的事产生过不愉快。

  可是,后来双方却因一项广告业务发生了纠纷。2022年8月,双方签订了一项广告发布合同,到12月底实际发布完成18万元。由于被告近期应收账款没能及时到账,仅支付原告13万余元,剩余4.9万元未能支付。根据合同规定: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10%的违约金,计4900元,连本带利被告应付原告共计5.39万元。双方通过私下协商,被告承诺在2024年6月30日前付清,原告也同意。

  后来,由于春节后两公司工作人员变动较多,为了不因工作人员变动而使所欠债务发生分歧,原告想通过法院为双方出具法律文书,这样既保证被告到时能顺利履行付款义务,又不影响今后双方的合作关系。

  法院特邀调解员了解到原告的想法后,与被告进行了沟通,被告也同意这样做。4月20日,调解员通知双方到庭进行调解。在调解员的主持下,双方都表现出了最大的诚意,调解员认为双方是多年的合作伙伴,以前被告从未欠过原告的账款,这次也是特殊情况,而且欠款时间也不长,所以给原告做工作,放弃了索要违约金了。这样,原、被告顺利达成书面还款协议,双方握手言和,表示以后继续合作共赢。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