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17日上午,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二级法官助理黄辉同志,在开庭审理一起行政案件过程中突发心肌梗塞,经抢救无效不幸因公殉职,年仅50岁。 黄辉同志1968年10月生于辽宁省锦州市,1991年8月于辽宁大学法律系毕业后分配到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法院,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研究室副主任、研究室主任,期间于1999年2月至2002年6月,任职黑山县段家乡人民政府副乡长。2009年12月调入辽宁高院,先后任辽宁高院研究室助理审判员、计划装备财务处助理审判员、行政庭二级法官助理。他曾获评市法院系统“办案标兵”,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 黄辉同志在27年工作生涯中,无论工作岗位如何发生变化,他干一行、爱一行、干好一行的从业态度始终不变,不求名、不逐利、不计个人得失的精神境界始终不变,多读书、读好书、手不释卷的良好习惯始终不变。
    • 王敬宇,男,辽宁省铁岭市昌图县人民法院八面城法庭法官。1982年从部队转业到八面城法庭工作,1985年被任命为大洼法庭庭长。1999年,大洼法庭和八面城法庭合并。王敬宇到八面城法庭后,无论是做审判员还是当庭长,始终保持着共产党员的本色,不计名利忘我工作。
    • 谭彦,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他严格执法、不徇私情、清正廉洁,被誉为“铁法官”。2004年11月28日10时45分,谭彦在与病魔进行多年的抗争以后,永远告别了他热爱和牵挂的审判事业。短短的44年人生历程中,写下一首“秉公执法、无私奉献”的赞歌。谭彦获得了全国优秀共产党员、中国首届青年杰出卫士、“全国法院模范”等多项荣誉。并曾当选为党的十五大代表。谭彦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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