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炳申同志生前系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一级法官,2023年1月30日因病去世,终年55岁。从事法院工作35年,他勤勉敬业,所在部门多次获得省级以上表彰。2023年,王炳申被追授为“感动滨州•2022年度人物”“滨州最美法官”“滨州市优秀共产党员”追记个人二等功,“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等。
    • 谢啸林,1966年10月生,大学文化,中共党员,1990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昌邑市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研究室主任、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副院长、执行局局长、四级高级法官。先后荣获个人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二次,被上级嘉奖四次。2019年6月14日下午,山东省昌邑市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谢啸林同志因长期劳累,积劳成疾,不幸因公殉职,享年52岁。
    • 束建文,男,汉族,中共党员,1971年7月出生,1990年12月入伍,2006年10月从部队转业到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生前任法警支队副主任科员、三级警督警衔。2018年2月2日凌晨5时,全市法院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拉开序幕,束建文同志带队前往荣成执行拘留措施,路上突遭车祸,经全力抢救无效后牺牲,年仅46岁。束建文同志是全市法院干警的优秀代表,是全市法院干警的楷模。参加工作28年来,他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青春和热血都献给了他所挚爱的部队和人民司法事业。在部队服役期间,多次立功和受到嘉奖,在法院工作期间,先后2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5次受到嘉奖.
    • 郑鹏,男,汉族,1982年9月出生,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人。2009年7月山东科技大学毕业后,考入利津县人民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2017年2月因集中解决执行难工作需要,被调入利津法院执行局参与清理执行积案工作,担任第一执行团队队长。2017年3月15日21时30分许,在办公室加班撰写执行法律文书时,突发心脏疾病,经抢救无效,因公牺牲,终年34岁。郑鹏同志牺牲后,县法院、县委政法委、市法院、市委政法委先后作出学习郑鹏同志先进事迹的决定,并被省高院追记“个人一等功”。利津县民政局认定为因公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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