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鲍卫忠,生前系云南省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一级法官。2021年10月21日,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于10月23日因公牺牲,年仅45岁。曾获最高人民法院“荣誉天平奖章”。去世后被追授为“云南省政法英模”“云南省优秀共产党员”“全国模范法官”,被评为“全国十大法治人物”“中国好人”,2023年12月,中共中央宣传部追授鲍卫忠同志为“时代楷模”称号。
    • 田红飞,男,生前系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一级法官。2021年6月26日,在前往晋城人民法庭检查工作途中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于7月2日去世,终年52岁。云南省委政法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其“云南省政法工作先进个人”称号,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追记个人二等功,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追记个人三等功,中共昆明市晋宁区委追授“晋宁区优秀共产党员”、追记三等功,中共昆明市晋宁区委、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授予“美丽晋宁人”荣誉称号。
    • 尹鹏飞,2017年12月15日上午10时,云南省开远市人民法院尹鹏飞同志和同事因公外出执行,从昆明返回开远途中,感到胸部反复疼痛,突发疾病,达到开远市人民医院后,由家属接往开远市人民医院治疗,于当日23时50分经抢救无效死亡。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亡
    • 1985年12月,韩毕学转业到云南省罗平人民法院工作,这一干就是24个春秋。他先后在大水井人民法庭、刑庭、罗雄法庭等部门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副庭长、庭长等职务。他始终保持着执着、坚韧、压不到、打不跨的军人本色,出色地完成了工作任务。多年来,他紧紧守住司法廉洁的底线,没有收过当事人一分钱、一份礼;没有办过一件人情案。他先后被授予“先进个人”、“办案能手”、“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其所在部门也多次被评为“先进集体”、“文明单位”和“优秀部门”等诸多荣誉。2009年5月16日19时20分,积劳成疾的韩毕学,因突发脑溢血,永远告别了他钟爱的审判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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