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魏晶晶(1983年9月—2020年12月10日),女,汉族,中共党员,法律硕士,2006年9月参加工作,曾任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2020年12月10日因公殉职,年仅37岁。 2021年3月,全国妇联做出决定,追授担当正义、克己奉公、为审判事业献出生命的周春梅、魏晶晶同志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
    • 丁庆武,生前系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四级主任科员。2022年7月,丁庆武同志在办公室工作时突发疾病造成大出血,抢救无效,享年53岁。他将毕生精力和全部的爱都献给了司法事业,用生命为自己平凡的人生画上了不平凡的句号。曾获评霍邱县“优秀公务员”“先进个人”,荣立个人三等功。去世后,他被追授“六安市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追记全省法院个人二等功。
    • 刁志岭,男,生前系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三级高级法官。2021年12月8日上午,刁志岭同志在诉讼服务大厅为当事人办理立案时,突然晕倒,心脏骤停,经抢救无效不幸去世,终年56岁。先后荣获最高人民法院天平奖,个人三等功等荣誉。后被亳州市委追授为“亳州市优秀共产党员”。
    • 2020年9月12日,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吴晓林同志因劳累过度,突发心肌梗塞,经抢救无效,生命永远定格在了57岁。 在一次次强制执行行动中,吴晓林都坚持从不打无准备之仗,从不打无胜算之仗。在行动前周密部署,研究每一个细节, 不允许出现任何失误。在同事们的印象里,每一个行动的前一夜,吴晓林一定是办公室最后走的人。无论多晚,他会反复确认行动预案,核对关键环节。顾不上熬夜的红血丝爬满了眼眶,行动时的吴晓林依旧干劲十足,调度有序,冲在最前面。 三年来的夜以继日,吴晓林习惯了千里奔袭、风餐露宿、蹲点守候,他没有怨言,永远留给同事们昂扬的斗志、振奋的精神。 2020年9月12日早晨,吴晓林因为记挂工作,赶到单位加班,出门后突感身体不适,在紧急将其送往医院后,因突发心肌梗塞,经抢救无效去世,永远地倒在了执行工作的前进道路上。 吴晓林同志不忘初心、忠诚担当,他在有限的生命里,无限燃烧为人民服务,践行司法担当,诠释了新时期人民法官的高尚情怀,书写了一名法院“老兵”对党和人民的忠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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