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光明:工作中同事们亲切地称他为“老师”,当地牧民群众说他是“人民的好法官”、裕固族人民的“好儿子”。他就是安光明,肃南县法院立案庭原庭长,兼主持执行工作。安光明生于1963年3月,1978年10月参加工作,历任肃南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庭长。2018年10月23日24时,他在甘肃省白银市执行案件时因心脏病突发,抢救无效不幸牺牲。 “有一种信念叫做执着,有一种人生叫做无悔。”安光明犹如祁连山四季常青的松柏,历经风霜雪雨,仍然守护着大山的威严。他40年如一日,足迹几乎遍布了肃南的山山水水。他倾尽毕生心血把一个个矛盾化解在大山深处,把一件件纠纷调解在草原帐篷。 安光明没有一丝怨言、坚决服从组织安排、勇挑工作重担、敢于担当作为,诠释了新时代一名人民法官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本色,模范践行了一名大山深处人民法官公正廉洁司法,默默无私奉献的优秀品格。 女儿安伊然、安伊茹:父亲的一生虽然没有轰轰烈烈、感天动地的伟业,但他生活上崇廉尚俭和工作上严谨细致,这是给我们子女留下的宝贵精神遗产。父亲的音容笑貌将永远激励着我们踏踏实实做事、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从业。永别了,亲爱的父亲,愿您的灵魂在天国安息。 安光明同志生前系肃南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委会委员、兼主持执行局执行工作。2018年10月19日,安光明与同事一行3人经单位领导批准,到宁夏自治区中卫县、兰州市、白银市等地执行案件。2018年10月23日,安光明一行3人到白银市执行案件,当日入住白银鸿森大酒店。当日22时20分左右,安光明同志在该酒店房间内休息时出现胸闷、胸口疼痛等不适症状,当日23时20分左右,安光明同志经白银市第一人民医院抢救无效宣布死亡,死亡原因为:心源性猝死。
    • 2018年12月26日下午,马如林同志倒伏在办公桌上,已陷入昏迷状态。经抢救无效去世,享年51岁。 已认定因公牺牲。
    • 2018年9月29日上午,甘肃省瓜州县人民法院执行庭法官助理贾宏伟到三道沟人民政府和柳沟工业园区执行案件途中,行至工业园区的十字路口由南向北通行时发生交通事故,不幸因公殉职。瓜州县民政局认定为工亡。
    • 杨海鹏:2018年9月29日上午,甘肃省瓜州县人民法院执行庭驾驶员杨海鹏驾驶“甘F4041警”桑塔纳警车,跟随执行庭法官助理贾宏伟到三道沟人民政府和柳沟工业园区执行案件途中,行至工业园区的十字路口由南向北通行时因交通事故不幸牺牲。瓜州县民政局认定为工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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