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华椿,福建省清流县人民法院法院审判监督庭审判员,三级法官,中共党员。无私无畏,严肃执法,全心搞好审判工作,是江华椿的永恒追求。仅在1995年3月任助理审判员至10月被确诊为白血病住院的半年时间,他独立办结案件64件。1997年,江华椿先后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优秀共青团员”、首届“中国优秀青年卫士”等称号;1998年获 “全国法院青年法官标兵” 荣誉称号。2004年1月30日,江华椿在与白血病魔苦苦搏斗9年之后,永远告别了他钟爱的审判事业。
    首页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尾页 GO